[专业问题讨论] 能否授权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时间的问题

2007-10-16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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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有的钢质材料自行车车架用玻璃钢替代,可否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主题?
2.有没有那位高人,说说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时间啊?
3.一种高效节煤炉,作为实用新型名称,是否正确?
4.发明内容必须写明每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这句话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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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kel  注册会员 | 2007-10-17 00:16:23

Re:能否授权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时间的问题

1 请根据实用新型的定义来判断。
仅仅是材料的变换,显然不是保护的主题。
2 我不是高人,这个问题去翻翻书就能找到,在这里喊,可想懒惰之至。
3  有表示数量,效果的不能做为名称。
4  可以这么理解,认为是对的。

建议继续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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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x091  注册会员 | 2007-10-17 00:24:44

Re:能否授权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时间的问题

呵呵,不是懒,找了,但和02年.04年的题答案不一样,自己就没法解释了,那你说最后一次细则修改是在什么时候,实务上写的是2001..7.1,而细则怎么出来个2002.12.28。
而且我感觉,今天一定会有一道这样的题,1.5分哪,不得了!也许我们就差这一点!
angleaj  注册会员 | 2007-10-17 01:18:48

Re:能否授权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时间的问题

直接看专利法小黄本,最权威的冬冬,其他的书里面都或多或少有错误的地方。

2002.12.28
fixedstar  中级会员 | 2007-10-17 01:40:43

Re:能否授权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时间的问题

zhx091 wrote:
1.现有的钢质材料自行车车架用玻璃钢替代,可否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主题?
2.有没有那位高人,说说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时间啊?
3.一种高效节煤炉,作为实用新型名称,是否正确?
4.发明内容必须写明每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这句话对吗?

1、仅简单的材料替换 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2、现行细则2001年7月1日实行,02年12月28日修改一次。
3、一种高效节煤炉 作为实用新型名称,正确,只是不够标准,最好将高效去除。名称中尽量不包括非技术术语的词。
4、发明内容中一般仅写明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即可。当然每项都写进去也没有问题。如果是必须,那么是错误的。
leonwhy  注册会员 | 2007-10-18 05:31:59

Re:能否授权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时间的问题

zhx091 wrote:
1.现有的钢质材料自行车车架用玻璃钢替代,可否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主题?
2.有没有那位高人,说说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时间啊?
3.一种高效节煤炉,作为实用新型名称,是否正确?
4.发明内容必须写明每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这句话对吗?
1不可以授权,属于要素变换,是发明授权的范围,骑自行车的具体结构没有变化,只是材料不同,明显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范围。
2 好像就2001年改过一次
3“高效”这种词审查指南规定不可以,但是实际代理时候一般可以。
4这句话是错的,说明书发明内容部分的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手段部分只需要写出最基本的技术手段即可,以保证可以实现为准,也就是权利要求一部分技术特征,从属权利内记载的技术特征可以不写入,但是要写入具体实施方式中
yuanb1982  注册会员 | 2007-10-18 05:50:15

Re:能否授权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时间的问题

用玻璃钢代替玻璃纲,使得同样形状的自行车重量显著减轻,解决了提供一种轻便自行车的技术问题,
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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