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专利文献的一个问题

2007-10-16 21:54
22423
审查指南中规定:

A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说明书的文献种类代码

B 发明专利说明书的文献种类代码(实际的授权公告中确使用 C,为什么?哪有规定?)

C1~C7无效程序中权利要求书需要修改后才能授予专利权的,应当在版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文献种类代码。

同样实用新型也存在相同的问题:

u 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的文献种类代码(实际的授权公告中使用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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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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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kel  注册会员 | 2007-10-17 00:21:05

Re:专利文献的一个问题

还没有开始用。
不知道为什么,这么规定,记住就行了。
没办法,我们考生是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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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pan  中级会员 | 2007-10-17 00:50:20

Re:专利文献的一个问题

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中:
C、C0 预留
C8、C9 预留
C1-C7 发明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本标准管理者依据本标准的条款内容,对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标准进行管理,并负责建立一个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标准有效运行环境。
本标准管理者的具体职责是:
--负责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的管理和维护;
--解释本标准的规范性术语和定义
--提出改进建议。
angleaj  注册会员 | 2007-10-17 01:15:29

Re:专利文献的一个问题

审查指南和实际使用中真的不一样,不过看了老师去年老师的讲义,是与实际应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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