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代办处当面递交申请文件,由于受理人员工作量大,收件人错收的有优先权要求的申请文件,按惯例要五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来自取受理通知,代办处于三日后发现该文件不属于其受理范围,如何处理?

保留申请日,视为未提出优先权请求?
退回申请文件,不保留申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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