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图解密卷三试题的pdf格式时,我想到了这个问题。
看到很多文章主张有著作权,但是我觉得这种作品属于行政机关的文件,不是著作权法说的作品。这种考试试题和新东方案中tofel这种民间机关主办的考试试题属性不一样。
台湾著作权法有如下规定可作参考:
第 九 条 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一, 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 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三, 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四, 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五, 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於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根据著作权法,行政机关的文件不是作品。
专利代理考试的试题是知识产权局为了行政目的而委托创作的文件。其本身也构成国家机密。
所以,在解密和复制、上传、传播代理考试的试题时候,我们无须太多顾忌。
各位,有无不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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