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专利代理人考试指南P736,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二条中的“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备案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的复印件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布的外观设计专利公告的复印件”
本人现在有疑问如下:
1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的结果为:只有新颖性,而不具有创造性时,是否还可以提交海关备案?
2 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海关备案时,为何不要检索报告?此时所需要的外观设计专利公告的内容(即外观设计专利所要保护的图片或照片内容,现在的外观专利证书也已经附带有照片或图片,应当不需要重复提交这个复印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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