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进入国家阶段后,可能构成抵触申请的情况,不必一定要有国家公布。即,如果国际申请是以中文提出的,在国际阶段已经以中文公布,也可以构成中国的抵触申请。
在听杨立的讲课时候,他这样说的。但是我记得应该一定要国家公布才行?
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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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lu  专利代理人 | 2007-9-30 01:07:14

Re: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可能构成抵触申请的问题

按指南的解释是必须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才可以。因为国际中文公布不属于法22条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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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ao  注册会员 | 2007-9-30 02:59:14

Re: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可能构成抵触申请的问题

 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要求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国际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布;国际申请以中文以外的文字提出的,应当公布申请文件的中文译文。  
  要求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国际申请,由国际局以中文进行国际公布的,自国际公布日起适用专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由国际局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进行国际公布的,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布之日起适用专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对国际申请,专利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中所称的公布是指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公布。  

从第三款可以看出,第二十二条中所称的公布是指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公布,即国家公布。你的理解没有错,老师口误了。
Genial  注册会员 | 2007-9-30 16:15:38

Re: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可能构成抵触申请的问题

weiao wrote:
 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要求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国际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布;国际申请以中文以外的文字提出的,应当公布申请文件的中文译文。  
  要求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国际申请,由国际局以中文进行国际公布的,自国际公布日起适用专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由国际局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进行国际公布的,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布之日起适用专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对国际申请,专利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中所称的公布是指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公布。  

从第三款可以看出,第二十二条中所称的公布是指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公布,即国家公布。你的理解没有错,老师口误了。

也就是说,能构成抵触申请的国际申请,必须是进入国家阶段并进行中文公布后,才行;而国际申请,如果国际局以中文进行国际公布,自公布日起发明专利就可获得临时保护,对吗?
George  中级会员 | 2007-9-30 16:31:54

Re: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可能构成抵触申请的问题

也就是说,能构成抵触申请的国际申请,必须是进入国家阶段并进行中文公布后,才行;而国际申请,如果国际局以中文进行国际公布,自公布日起发明专利就可获得临时保护,对吗?

第三款并没有限定只是国家公布;不过根据第二款的精神,国际公布为中文的,视同为国家公布
Genial  注册会员 | 2007-9-30 19:14:07

Re: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可能构成抵触申请的问题

George wrote:
也就是说,能构成抵触申请的国际申请,必须是进入国家阶段并进行中文公布后,才行;而国际申请,如果国际局以中文进行国际公布,自公布日起发明专利就可获得临时保护,对吗?

第三款并没有限定只是国家公布;不过根据第二款的精神,国际公布为中文的,视同为国家公布

但第三款明确说,法22条所说的公布是指第一款的公布啊
weiao  注册会员 | 2007-9-30 22:58:48

Re: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可能构成抵触申请的问题

从第一百一十一条看出:
对于第13条,由国际局以中文公布的适用第13条的规定,即视为国家公布,若以中文以外公布,则一定要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布才是国家公布。

而对于第22条,一定要是国家公布,国际中文公布不算是22条里称的公布,即不视为国家公布。
weiao  注册会员 | 2007-9-30 23:02:51

Re: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可能构成抵触申请的问题

Genial wrote:
也就是说,能构成抵触申请的国际申请,必须是进入国家阶段并进行中文公布后,才行;而国际申请,如果国际局以中文进行国际公布,自公布日起发明专利就可获得临时保护,对吗?

我的理解和你的理解一致,呵呵。
arzhi001  新手上路 | 2007-10-2 04:59:30

Re: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可能构成抵触申请的问题

根据我国《专利法>>以及”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必须是进入国家阶段并以中文公布的申请才构成所说的”抵触申请“。
hustboy   | 2007-10-2 17: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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