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请求人请求结束中止,国知局会照办吗?2006年65题

2007-9-26 16:52
31176
2006年
65、无效宣告程序中止后,下列哪些情形之一发生时,专利复审委员会恢复审查?
A.中止请求人要求恢复审查
B.中止审查已满六个月,并且未收到中止请求人提出的、附具专利权归属纠纷尚未审结证明的延长中止请求
C.保全期限届满,并且未收到人民法院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通知
D.收到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副本并且在必要时进行了专利权人变更
答案:ACD

请问A选项的依据在那里?

因为同样是2002年卷3的63题
63。中止程序启动后,在以下那些情况下可以结束
A。国知局收到当事人声明,请求结束中止程序。
B。国知局收到法院以生效的判决书。
C。国知局收到法院以生效的判决书,且未涉及权利人变动。
D。国知局收到法院以生效的判决书,涉及权利人变动但办理了相关著录手续。
参考答案:CD

可能答案有误,但哪位高人能道出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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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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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ning  注册会员 | 2007-9-26 17:13:56

Re:请求人请求结束中止,国知局会照办吗?2006年65题

答案没错。请注意看题:06年的A项是中止请求人,02年A项是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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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  注册会员 | 2007-9-26 18:11:33

Re:请求人请求结束中止,国知局会照办吗?2006年65题

still...
A项的依据在哪里呢?
马克  注册会员 | 2007-9-27 16:02:19

Re:请求人请求结束中止,国知局会照办吗?2006年65题

自己顶一下
smpan  中级会员 | 2007-9-27 16:44:58

Re:请求人请求结束中止,国知局会照办吗?2006年65题

感觉02年的声明一词用的不对,应该是请求。
wujohn  注册会员 | 2007-9-27 18:18:59

Re:请求人请求结束中止,国知局会照办吗?2006年65题

依据: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第7节的有关规定“文件符合规定并且未涉及权利人变更的,审查员应当发出中止程序结束通知书,通知双方当事人,恢复有关程序。”(因无效宣告中止程序适用该章的规定)。
另外,你也可从权利人的对其权利处分的角度来解析。
dikel  注册会员 | 2007-9-27 20:51:59

Re:请求人请求结束中止,国知局会照办吗?2006年65题

这个是修改之前的审查指南的。

“细则86及875.5无效宣告程序的中止

无效宣告程序审查中,有专利权归属纠纷的,专利复审委员会自收到专利权归属纠纷的当事人递交的书面的中止无效程序请求以及诉讼或调处受理通知书副本之日起,或者自收到有关人民法院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和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协助执行专利权保全的公函之日起,应当中止对该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待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专利复审委员会再恢复审查。

(1)中止请求人要求恢复审查;

(2)中止审查已满一年,并且未收到中止请求人提出的、附具专利权归属纠纷尚未审结证明的延长中止请求;

(3)收到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取消保全措施的证明;

(4)保全期限届满,并且未收到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通知;

(5)收到人民法院或者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者调处决定书副本并且在必要时进行了专利权人变更。”
06年的题 答案acd

修改之后的审查指南并没有提到中止请求人要求恢复的说法。
这种题目应该不会考吧。
要是考的话,我都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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