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具有两个特点: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其调、摸棱两可。第二‌,‌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一个合同应该具备的主要条款‌法。一个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应该具备以下准确的内容:标的、标的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 ‌
由此可以看出一般的寄送价目表的行为,至少不具备一个合同的主要条款中的:准确的数量、具体的履行期限等内容,因此其为要约邀请。并且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寄送的价目表的行为被确定为要约邀请。
starluan wrote:
关于寄送价目表的行为
价目表上肯定有商品的价格。比如一个商家给你寄送了一份价目表,上面明确说商品A的售价是100元(要约),这时候如果你想买的话,只需邮寄付款就可以了(承诺)。我的分析问题出在了哪里,为什么寄送价目表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