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被告人,能要求原告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做所得实用新型报告,以应对吗?(200年卷4,95题)
个人观点:被告没有要求原告作出报告的权利,
依据:法57.2,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管理专利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检索报告。
2.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起诉侵权的,应当出具实用新型检索报告!这句话对吗?
个人观点:应当指必须,在法院和管理专利的部门没有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不出具,
依据同上
3.实用新型检索报告的判断结论对涉及该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没有任何影响,这句话对吗?(2004年,卷4,15题)
个人观点:无效中不是可以出具实用新型检索报告,来作为证据吗?那这样就影响啊
没有找到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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