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这种情况下一般应对方式是:1、论证发明内容是一种技术方案;2、看看原来权利要求中是否有部分属于技术方案的内容,如果存在,将该部分内容作为权利要求,删除审查员认为属于非技术方案的部分。
至于论证发明是否是技术方案,则要结合具体的申请内容了,从你提供的发明标题来看,申请文件中确实有可能存在审查员指出的问题。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通过论证方案不需要经过人工干预、不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等角度论述。在论坛上一般仅能就学术问题的讨论, 由于不了解具体的申请内容,所以只能提供一些参考意见,可以参考上述原则进行应对。
jjove wrote:
杨老师,您好:
我公司有一项关于网络安全审计的发明专利申请,现收到实审意见:“...拟解决的问题的产生完全是人为的,所以本申请解决的不是符合自然力和自然规律的技术问题。确得的也不是符合自然力、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因而其不是一种技术方案。...本申请将被驳回。”
请问我公司应当如何应对答复这一审查意见?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