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说明书中写上:本实施例已经在用,具有.....优点,是一种很有前途的....,是否已经破坏了本专利的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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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mei5256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9-12 17:17:54

Re:请教一个问题。

可能构成“使用公开”而使发明丧失新颖性。

但是,判定使用公开也是有限制条件的,即技术方案处于公众可以得知的状态。如果还没申请出去的文件,就把这句话去掉吧,如果已经申请了,就只好抗辩说本发明实施例是被“特定的人”使用,不处于公众可以得知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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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水不很寒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9-12 17:42:22

Re:请教一个问题。

我个人觉得发明人想表达的意思为:本发明已经经过测试使用,具有.....,这是一种实验操作,并没有显示使用公开,况且各种公开方式需要查证,举证才可以说明三性不具备。
不爱考试  注册会员 | 2007-9-12 18:04:34

Re:请教一个问题。

对了,原话中还说:获得多方用户的赞同,我觉得这说明这件专利已经推向市场了,不过要取证的话,确实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orfo  注册会员 | 2007-9-12 18:29:45

Re:说明书中写上:本实施例已经在用---是否已经破坏了本专利的新颖性?

没有其它证据,只有这样几句结论性的描述不会破坏新颖性。可以解释为吹牛、假设、或在国外等等。
最好用主动修改方式修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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