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2002年卷四-36
对微生物菌种进行保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法23条3款有关公开充分的要求。未保藏,则本领域技术人员即使看了说明书也不能实施。而实用性指的是发明本身就是不能再现的,与其公开是否充分无关。因此选项D不属于实用性的问题。
桑宁 wrote:
关于实用性的观点哪些是正确的?
D、一项涉及微生物菌种的生物肥料发明,其中的微生物菌种经伽玛射线辐射具有较高的活性,使得该生物肥料具有高效增产效果。如果申请人没有对经过辐射处理的微生物菌种进行保藏,则该发明不具备实用性。
关于答案D,书上给的答案是正确的,但是上课的修正答案中已经没有了,我想问一下为什么呢?因为我觉得书上的解释很正确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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