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zhou wrote:
求教:
A申请是某已知化合物的制备方法专利
B申请是该已知化合物的用途专利
两申请均未公开
在B申请中涉及化合物来源的部分是否可以引用A申请,应注意什么问题?
如果被引用的A申请是中国专利申请,A申请的公开日不能晚于B申请的公开日。所以在实际操作上,如果A申请日早于B申请日或相同,都没有要求提前公开,而且不存在延误的情况,肯定可以引用;如果A的申请日晚于B的申请日,则只有在B申请公开之前请求对A申请提前公开了。
如果A申请是外国专利申请,就不能引用了,因为要求其公开日必须在B申请日之前。
相关规定可以参见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2.2.3 背景技术中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