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请教高手 细则23.3

2007-9-6 16:47
26253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
请问这个“择一”是怎么理解的,能否举正反两个例子帮忙理解。
自己琢磨了好久 还是觉得不明白。
先谢谢了![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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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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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糊  高级会员 | 2007-9-6 17:23:36

Re:请教高手 细则23.3

1、一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

4、是择一引用1、2和3。

择一就是选择一个,原因是保证权利要求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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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zn  新手上路 | 2007-9-7 06:15:22

Re:请教高手 细则23.3

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能重复引用
举例:
独立权利要求A
从属权利要求B引用A
从属权利要求C引用A
从属权利要求D可以引用B和C
从属权利要求E则不能再引用D
saifyx  注册会员 | 2007-9-7 16:44:59

Re:请教高手 细则23.3

谢谢楼上两位
意思是说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
中的“或”不可用“和”来替换,对吗?那么在1、2、3的描述对象并不完全一样时,是否会出现保护范围缩小的情况,也就是可以按照对专利权人不利的解释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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