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PCT] 美国专利性分析请教

2007-9-5 23:42
38346
本申请技术方案:A+B+C1;
对比文件独立权利要求技术方案:A+B+C2+D;
对比文件说明书实施例1: A+B+C2;
对比文件说明书实施例2:A+B+C2+D;
其中,C1和C2属于等同替换或变形;
A+B+C1 and A+B+C2技术效果基本上没有区别,A+B+C1 相比 A+B+C2+D更简单。
请教该申请的专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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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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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star  中级会员 | 2007-9-5 23:47:20

Re:美国专利性分析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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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dong97  专利代理人 | 2007-9-6 00:36:29

Re:美国专利性分析请教

既然C1和C2是等同变换,不用看D的,根据等同原则,不具有创造性
dahuiliang  注册会员 | 2007-9-7 20:56:30

Re:美国专利性分析请教

对比文件已经公开了本申请的全部技术特征,故本申请不具备新颖性
resun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9-7 21:01:07

Re:美国专利性分析请教

据说美国的侵权判定方式采用权力要求的最大限定原则。不适用等同原则。如果这样的话,是否意味着A+B+C1 and A+B+C2不是一个方案,相互不干扰,同样引申为A+B+C1 and A+B+C2的创造性体现是不同的?虽然技术效果一样。

不过奇怪的是那个美国专利为什么那样写哪?
随便猜猜,期待高手解惑。
surf8848  注册会员 | 2007-9-12 01:18:20

Re:美国专利性分析请教

把技术问题写好一些,把创造性部分写的具体些,通过OA与审查员交流,应该可以过的
tompeter  新手上路 | 2007-9-26 00:36:58

Re:美国专利性分析请教

是的,同意楼上的观点.在美国申请专利,最主要是把说明书要写的比较详细,关键是你的创新部分要非常详细,特别是你的发明方案和现有技术比较接近的时候一定要把技术方案写详细些,这样才有答辩的余地.不久前刚处理一个OA,审查员在最后一次OA中说无创造性,其实我们也觉得创造性不是很高,但是我们觉得现有技术中没有明显的启示,不符合TSM原则.后来对权利要求没有做实质的修改而递交上去了,后来就授权了. 其实要看具体的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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