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lin wrote: 审查指南中对审查员意见进行答复时的修改指明了四种不允许的情况(即使满足专利法第三十三条),主动修改是否不受此限,如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5.2.2节中允许的修改,其意思只要符合三十三条即可被接受?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注册并登陆,便可获得
获得实名认证的论坛会员可获取此勋章
发帖数达到100便可获得此勋章!
抢沙发总数达到30个便可自动获得此勋章
linlin
注册会员
|(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