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明名称,一般来说,要求采用所属技术领域的通用技术术语,最好能直接对应国际分类表中的类名和组名,如果用于特定用途和领域的,应在名称中有所体现。主题名称有时也会成为考试的内容之一,所以在考试中应尽量按照上述要求撰写发明名称。
不过主题名称对保护范围是会产生影响的,在代理实践中,如果希望能够尽量获得更宽的保护范围,可以使用名称为“一种挂钩”。当然能否获得这样的保护范围,还要看是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不过这至少可以为申请人获得更大的保护范围提供了一种可能。
浆糊 wrote:
说实话,到今天我才发现06年考试的卷三发明的名称。
06年的名称“一种用于挂在横杆上的挂钩”,请教个问题,可否改为“一种挂钩”,两种名称那种好啊,为什么啊?
谢谢啦
经验丰富的前辈,还请教教发明名称起名好方法。[s: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