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请专利代理人少谈无效,多谈合作

2007-8-31 22:46
621211
如果当事人的确已经有证据,证明专利权无效。代理人当然应该支持当事人无效的请求。如果当事人,什么证据都没有,就想无效他人的专利权,这明显是一种无赖行为。希望,专利代理人,站在保护民间发明人积极性的高度,规劝当事人合作。
如果民间申请专利权的积极性下降,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如果社会动不动就使用,公知公用的方法来使专利权无效,最后可能企业申请专利权的积极性也没有了。
实际上,创造性判定真的是很难的技术。
有线电话,到无线电话,是一次技术革命。
但如果使用公知公用,也可以判定这次革命的创造性。
因为,当时,无线电报,收音机都已经成为公知公用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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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ov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8-31 22:49:46

Re:请专利代理人少谈无效,多谈合作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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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lzj  新手上路 | 2007-8-31 22:51:22

Re:请专利代理人少谈无效,多谈合作

因为当时的天线及无线发送技术也非常成熟,也可以是公知公用的技术。
实际上,无效了某项专利。当事人未必就可以使企业盈利。现在手机生产商,不同样在苦苦挣扎。生产大米,没有专利权,但农民赚钱吗?
因此,合作是好的方案
zls0  认证会员 | 2007-9-1 00:11:48

Re:请专利代理人少谈无效,多谈合作

szlzj wrote:
如果当事人的确已经有证据,证明专利权无效。代理人当然应该支持当事人无效的请求。如果当事人,什么证据都没有,就想无效他人的专利权,这明显是一种无赖行为。希望,专利代理人,站在保护民间发明人积极性的高度,规劝当事人合作。
如果民间申请专利权的积极性下降,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如果社会动不动就使用,公知公用的方法来使专利权无效,最后可能企业申请专利权的积极性也没有了。

担心可大不必,专利代理人的宗旨是应站在申请人和发明人一边并为其服务的,否则就成无源之水.没有一定的理由是不会随便启动无效程序的,同时要花人力和经济成本.在一定意义上这个成本是可观的,付出的代价是高昂的.

对于发明专利的无效宣告而言,一般来说发明专利经过比较严格的审查,无效的几率相对较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经过比较严格的审查,无效的几率相对较高.
无效宣告的实践证明,就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也不是能轻易推倒的.有的路程很遥远,要经过复审,一审、二审才结束。

一项专利权的存在只有一次,而无效宣告的程序对于一项专利权可以启动无数次,在一定意义上,专利局是站在专利权人一边,不到万不得已,专利权的地位是不容易推倒的.
无数的申请人和发明人经过无效宣告的程序亲身体会到专利保护的重要性,
申请专利的积极性更高了。
proma  新手上路 | 2007-9-1 04:13:44

Re:请专利代理人少谈无效,多谈合作

不知所云!

如果已经铁证如山,还需要代理人干吗?

专利无效和保护民间发明人能扯上啥关系吗?

如果你的专利是公知技术,那么将其无效才是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保护。
拉里  中级会员 | 2007-9-3 19:37:28

Re:请专利代理人少谈无效,多谈合作

呵呵我们站在谁的角度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聘请我们,我们就要帮谁解决麻烦.不无效掉你的专利你好找我的委托人要钱花,那哪成.关键你要到的钱没我的份(呵呵开个玩笑).律师就是要尽力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既然我们的委托人是所谓的侵权方,那我们当然要做好自己本分的事情.楼主看到的无效的面太小啦,其实普通发明人启动的无效案很少,大部分都是企业之间用法律相互竞争的手段.人家一边打官司还一边谈判呢,这盘棋太大,楼主看不到全貌,无效只是其中一个小小的步骤而已.
WANGM  新手上路 | 2007-9-5 16:35:57

Re:请专利代理人少谈无效,多谈合作

szlzj wrote:
如果当事人的确已经有证据,证明专利权无效。代理人当然应该支持当事人无效的请求。如果当事人,什么证据都没有,就想无效他人的专利权,这明显是一种无赖行为。希望,专利代理人,站在保护民间发明人积极性的高度,规劝当事人合作。
如果民间申请专利权的积极性下降,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如果社会动不动就使用,公知公用的方法来使专利权无效,最后可能企业申请专利权的积极性也没有了。
实际上,创造性判定真的是很难的技术。
有线电话,到无线电话,是一次技术革命。
但如果使用公知公用,也可以判定这次革命的创造性。
因为,当时,无线电报,收音机都已经成为公知公用的技术。
其实,创造性判定并不难,审查员只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坚持审查原则和审查基准,很多专利的创造性还是非常明显的。
手机自动报失专利,复审委的无效决定就明显的违反了《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创造性判断的审查原则。
iptimes  专利代理人 | 2007-9-13 22:55:39

Re:请专利代理人少谈无效,多谈合作

代理人常常并不了解专利的真正作用,不在于技术上的你死我活,而是尽快抢占市场,假如合作能让双方赚更多的钱,何乐而不为呢?
只是,离婚案的律师通常比红娘收到更多的好处。
panjuegz  新手上路 | 2007-9-21 03:00:26

Re:请专利代理人少谈无效,多谈合作

应该是企业少谈无效,多谈合作
笨天才  注册会员 | 2007-11-16 04:37:53

Re:请专利代理人少谈无效,多谈合作

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谈合作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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