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rworm wrote:
对,保护该设计本身,产品保护是实用新型和发明的范畴。
但有一点要注意:外观设计的保护不能脱离产品,例如同样的设计方案,放在饭碗上和放在汽车上是不侵权的。因为我们要先考虑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同一小类,然后才能谈相同、相近似。我感觉您似乎是这一点上没有理解。
严格说:外观设计不保护产品,但与产品息息相关。
参考文献:确认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若干问题初探
http://zhuanli.lawtime.cn/zlbhbaohu/2006092535087.html 如果作为判断题,这句话错误。
外观设计保护的是针对某一商品的外观设计;脱离了商品,设计是没有意义的;
在判断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似的时候,如果不是相同或者相似的商品,是不会有相同或者相似的外观设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