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标简介
一、香港商标主管机构
香港原来就有独立的商标注册制度。香港知识产权署下设商标注册处,独立负责审查商标注册申请及负责保存。
二、香港商标注册申请
香港法律对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没有特殊要求,自然人或法人团体均可申请商标注册,法律也没有规定商标申请人必须已对申请商标进行使用,申请人只要在申请注册时指出使用或拟使用即可。
申请人必须填妥相关的申请表格,连同商标样本及有关费用,一并提交商标注册处。香港也采用一标一类的申请授权制度,分类亦采用国际分类的42个大类。
可予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图案、姓名、签署、文字、字体、数字、不同形状或颜色构成的标志,或以上项目的各种组合以及主体图形、地理名称。服务商标在香港也受保护,且零售服务的商标可以在香港申请。
在香港申请商标注册有一个特殊要求是,商标注册处有权规定申请人须在申请日起12个月内完成所有申请手续。若申请人未能遵守该规定,可以被视为放弃申请。
三、注册商标的保护
在香港已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商标注册有效期以申请日开始计算。
香港商标查询
系统查询:任何人都可随时使用香港政府智识产权署的免费搜索网页 http://ipsearch.ipd.gov.hk 搜索是否有相同或相似的注册商标和在先申请。
精确查询:如果要委托本方全面地和专业地搜索, 则每搜索1商标在1个国际分类的收费是港币200元。 所需时间是1-2个工作日。若申请随后委托我方办理,则此费用被折抵注册费用。
精确查询报告:以书面作出, 内容包括在香港有无相同的注册商标和在先申请, 列出所查询出的近似的商标, 并提供对近似商标是否构成\"混淆相似\"作出我方的专业书面意见。
香港商标注册费用
香港商标注册费用为HKD3,500元于第1个国际分类。 在同一申请内加入每1国际分类,加收港币2,000元。
注:上述费用为每件商标完成注册程序之全部费用(官费及当地机构律师费),包含了提交申请、转达官方意见、注册公告及转发注册文件等费用,但不包括公证及使馆认证费用,不包括异议之答辩、复审、变更、转让等其他法律程序之费用,亦不包括政府税金。
香港商标注册程序
1、审查
每件商标申请都将被查询及审查,以便确定商标是否具有注册性,或是否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与其他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审查官将拒绝注册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的相同或具有欺骗性或混淆相似的商标。
2、公告
如审查官接受了某一商标申请,该申请将在商标公告上公布。在某些情况下,审查官可以要求商标申请在审查通过前进行公告。
3、异议
任何人都可在商标公告刊登的3个月内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但需列举异议理由。申请人有两个月的时间提交答辩,不能申请延期。异议人可在6个月内提交支持异议的证据,并有一次延期3个月的机会。然后,申请人必须在6个月内提交支持答辩的证据,同时也有一次延期3个月的机会。最后申请人可在6个月内就答辩书内容再次提交有关证据,并有一次延期3个月的机会。审查官负责对异议结果作出决定。
香港商标注册所需材料
申请所需资料
申请人可自行申请注册香港商标。如委托他人代办申请手续,需提供以下资料及文件:
1. 申请人姓名及地址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如为公司,需提供商业登记证)
3. 申请人国籍或公司注册地点
4. 拟注册商标之图案
5. 商标注册类别及商品/服务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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