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建筑能做外观么?-不能
4.4.3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以下属于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规定而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实例。
(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
(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
(3)产品的不能分割、不能单独出售或使用的部分,如袜跟、帽沿、杯把等。
(4)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而言,如果构件本身不能成为一种有独立使用价值的产品,则该构件不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2.如不能,那是通过什么来保护其设计样式?-著作权法可以保护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