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年卷一72题:
关于选项D。您出的习题解析中的答案包括D,但是您上课时候给出的修订答案没有D(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
难道D选项的“销售第三人制造并且未经许可标注了该专利权人的专利号的产品”不属于细则-84规定的“(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范围吗?
02年卷一86题:
关于选项B。您出的习题解析中的答案不包括B, 但是您上课时候给出的修订答案有B。从书中您给的解释和您课上讲的中止原则(在答辩期内提出;专利权是否有可能被无效)来分析,B应该属于可以中止的情况呀?
《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中》中规定,被告在答辩期内对实用和外观提无效的,法院就可以不终止。为什么仅有发明可以中止,而实用和外观就不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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