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是在代理人培训ppt文档中看到的:
不知是什么意思,
如下
1、实用新型概念---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技术方案
3、实用新型和发明的主要不同
(1)创造性要求不同
(2)保护的范围不同
(3)实用新型不进行实质审查
(4)行使权利的前提不同
(5)保护的期限不同
4、实用新型权利的性质—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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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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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酸菜  注册会员 | 2007-8-22 19:49:39

Re: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性質—各負其責,該怎么理解啊!

是不是说申请通过简单,只初步审查通过就行,所以说要自己对申请文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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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兰  注册会员 | 2007-8-22 20:09:59

Re: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性質—各負其責,該怎么理解啊!

实用新型没有进行实质审查,即审查员没有针对其可专利性进行审查,因此,至于其是否真的具有可专利性(权利的稳定性),专利权人自己负责。

这句话说得不太严谨,但是为了讲课需要而简化其内容,应不必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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