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外观设计有从属专利吗

2007-8-18 08:20
508214
比如在先专利为一种汽车,只保护其形状,而现在提出一件在后的汽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形状与前同,但有图案及色彩,这是否落入前者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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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b1982  注册会员 | 2007-8-18 20:02:03

Re:外观设计有从属专利吗

外观设计保护的是形状,图案和色彩的整体,仅仅形状相同,我觉得不属于同一个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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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b1982  注册会员 | 2007-8-18 20:04:55

Re:外观设计有从属专利吗

我觉得三种专利的权利要求中,都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也不例外.但是,从属权利要求应该和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在同一个申请文件中比较好吧
yuanb1982  注册会员 | 2007-8-18 23:11:39

Re:外观设计有从属专利吗

不好意思,翻了书,我前面说错了,外观设计是没有权利要求书的
zhhs95  注册会员 | 2007-8-19 17:48:44

Re:外观设计有从属专利吗

yuxibin wrote:
比如在先专利为一种汽车,只保护其形状,而现在提出一件在后的汽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形状与前同,但有图案及色彩,这是否落入前者的保护范围?

我认为是的。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来看在后设计与在先专利是相同或相近似的。(就汽车而言,消费者对其设计特征的注意力应该是集中在形状上而不是在色彩上)
明可心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8-22 18:23:05

Re:外观设计有从属专利吗

《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6.1节规定:
       外观设计相同是指被比设计与在先设计是同一类别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并且被比设计的全部外观设计要素与在先设计的相应要素相同,其中外观设计要素是指形状、图案以及色彩。
        对于同一类别产品的外观设计,对应于被比设计的具体类型,外观设计相同的具体情形分为6种。其中第(1)种是“单纯形状的外观设计”,即:不管在先设计是否有特定的图案、色彩,只要被比设计的形状与在先设计的形状相同,则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有人问过与楼主之问相似的问题: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属于同样主题的外观设计,但在先申请只要求“形状”要素的保护,并没有特定的色彩和图案,而在后申请则具备全部外观设计的要素,也就是说,它不仅具备“形状”要素,而且具备“特定的色彩和图案”要素。那么,在两者主题相同的情况下,要求同时保护“形状、图案以及色彩 ”三个要素的在后申请相比于只保护一个“形状”要素的在先申请,算不算新的设计?如果申请专利,会不会侵权?

       我的想法是,应该算新设计。因为两者相比的情况并不符合上述“外观设计相同是指被比设计与在先设计是同一类别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并且被比设计的全部外观设计要素与在先设计的相应要素相同”的规定。

      我的又一个想法是,应该不算新设计。因为在先申请没有要求保护色彩和图案,实际上是放宽了该外观设计产品使用色彩和图案的范围。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在后的新申请就不是新设计了,如果提出申请的话,侵权不侵权另说着,但很容易在授权公告后被无效掉。

        我觉的这个问题思考起来很悖,希望坛上的高手指教。
amnesiaoa  新手上路 | 2007-8-22 21:43:53

Re:外观设计有从属专利吗

应该是可以授权的吧。因为对于在先申请来说。这个的范围小了很多。
只是在具体实施上,因为权利要求范围落入了在先的保护范围,所以即使授权了,在没有得到在先权利人的许可是不能实施的,同时,在先的权利人也因为这项专利的授权而不能实施具有此种特征的产品。
yuxibin  中级会员 | 2007-8-23 06:47:56

Re:外观设计有从属专利吗

明可心 wrote:
《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6.1节规定:
       外观设计相同是指被比设计与在先设计是同一类别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并且被比设计的全部外观设计要素与在先设计的相应要素相同,其中外观设计要素是指形状、图案以及色彩。
        对于同一类别产品的外观设计,对应于被比设计的具体类型,外观设计相同的具体情形分为6种。其中第(1)种是“单纯形状的外观设计”,即:不管在先设计是否有特定的图案、色彩,只要被比设计的形状与在先设计的形状相同,则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有人问过与楼主之问相似的问题: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属于同样主题的外观设计,但在先申请只要求“形状”要素的保护,并没有特定的色彩和图案,而在后申请则具备全部外观设计的要素,也就是说,它不仅具备“形状”要素,而且具备“特定的色彩和图案”要素。那么,在两者主题相同的情况下,要求同时保护“形状、图案以及色彩 ”三个要素的在后申请相比于只保护一个“形状”要素的在先申请,算不算新的设计?如果申请专利,会不会侵权?

       我的想法是,应该算新设计。因为两者相比的情况并不符合上述“外观设计相同是指被比设计与在先设计是同一类别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并且被比设计的全部外观设计要素与在先设计的相应要素相同”的规定。

      我的又一个想法是,应该不算新设计。因为在先申请没有要求保护色彩和图案,实际上是放宽了该外观设计产品使用色彩和图案的范围。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在后的新申请就不是新设计了,如果提出申请的话,侵权不侵权另说着,但很容易在授权公告后被无效掉。

        我觉的这个问题思考起来很悖,希望坛上的高手指教。
在先申请没有要求保护色彩和图案,应该只是放宽了该外观设计产品使用色彩,不包括图案的范围吧?
我觉得如果图案不同,应该就是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的,应予授权.
这样说是不是有点自相矛盾?
fetcher  中级会员 | 2007-8-23 18:56:29

Re:外观设计有从属专利吗

楼主所言的这种情况,在后申请肯定落入在先申请的保护范围,只要在后申请的形状和在先申请相同,无论其为任何颜色和图案,均必定落入在先申请的保护范围,并且失去创造性,在后申请不可能被授予专利权。
在后申请只是在颜色和图案上作出变化,这是不需要进行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想到的事情,不能算作改进点。
明可心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8-23 22:19:14

Re:外观设计有从属专利吗

fetcher wrote:
楼主所言的这种情况,在后申请肯定落入在先申请的保护范围,只要在后申请的形状和在先申请相同,无论其为任何颜色和图案,均必定落入在先申请的保护范围,并且失去创造性,在后申请不可能被授予专利权。
在后申请只是在颜色和图案上作出变化,这是不需要进行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想到的事情,不能算作改进点。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三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可见:颜色和图案的变化属于外观设计的保护内容,这里并不涉及 “改进点”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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