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PCT] 关于外国人的职务发明的疑问?

2007-8-17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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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遇到这样的一个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办好?还请高手们多多指教哦!

一个美国人,原来在一家在美国的公司里工作,现刚刚离开美国,来到中国,想申请一件与他原来的工作相关的专利,应该说是他以前工作内容的一部分,但并未在美国申请过专利。由于离职时间不到一年,按中国专利法的规定,“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那么现在他能不能在中国申请专利呢?如果申请以后,原来的美国公司可不可以根据职务发明的相关规定要求专利申请权是属于公司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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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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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dong97  专利代理人 | 2007-8-18 01:06:56

Re:关于外国人的职务发明的疑问?

在中国是并不审查这项的,只要你以个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就视为是自然人专利,而非职务发明.

至于申请后美国公司是否可以据此要求返还申请权,我认为,是否适用中国的法律都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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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ue  新手上路 | 2007-8-18 04:06:05

Re:关于外国人的职务发明的疑问?

目前我担心的问题就是美国公司在他申请了中国专利后,来到在中国起诉,就可以适用中国的法律了呀?根据中国的法律应该是职务发明,并以此要求取得专利申请权。

我还是想不太清楚,请再帮忙解释一下,谢谢!
专利门  高级会员 | 2007-8-18 05:31:54

Re:关于外国人的职务发明的疑问?

这个也关系到他离职时候的协定,例如技术保密……如果有相关内容的话,即使超过一年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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