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ssage wrote: 由于工作关系,我看过北京某所的案子,简直叫不懂专利撰写,把实施例分段copy在权利项中。 北京也许有好的,但是一杆子分为北京好,上海不好,就不对了。
helenfly wrote: 作为审查员的不要乱讲事务所,某些事务所的翻译都找审查员翻译的,而且对审查员的翻译质量也提出了质疑,所以,对于整个专利代理工作的质量,无论审查员还是事务所都应该从自身提高。不要老挑别人的毛病!而且我觉得这么做也是不成熟的表现,发表些有创造性的话题来讨论才有意义。 以上是本人的客观评述,欢迎拍砖!声明一下,我不是上海的,也不是港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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