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前辈指导?
如果分析后发现有两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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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陈  注册会员 | 2007-8-16 20:56:14

Re:关于撰写,如果分析后发现有两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怎么办?

你案子的发明点能够解决什么技术问题,你就写哪个技术问题!两个都能解决的话两个都写,但千万别写不能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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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hman  注册会员 | 2007-8-16 22:56:59

Re:关于撰写,如果分析后发现有两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怎么办?

分主次,有几个技术问题的情况下先分析主要的技术问题。
当然,这样一分主次,保护的方向和范围也就变化了。
需要综合来考虑。
xiangbalao  注册会员 | 2007-8-17 00:01:31

Re:关于撰写,如果分析后发现有两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怎么办?

我觉得分主次的方法虽然可以借鉴欧洲的写法,但是就目前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来看,这样写很容易损害发明人的权益,当然不是绝对,如果对老手的话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初学最好还是按照我国现行专利法的规定来写为好,因为这种\"割裂\"写法的尺度不好把握(我个人认为),因为一不小心,就会使权力要求书的技术方案变得不完整,这样的致命错误现实中或许有补救的机会,但是如果是在考场上的话,那后果不堪设想。。。(个人评论仅供参考)
jjov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8-17 01:57:05

Re:关于撰写,如果分析后发现有两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怎么办?

用培训班上老师的说法:以范围大的技术方案所针对的技术问题为主要问题,另一个作为从权或者另行处理,呵呵
紫蝶  新手上路 | 2007-8-17 02:04:22

Re:关于撰写,如果分析后发现有两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怎么办?

我认为还是以权利范围最大为原则来写,这样可更好的保护专利的权利
skywalker518  注册会员 | 2007-8-17 05:43:04

Re:关于撰写,如果分析后发现有两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怎么办?

但是对于初学最好还是按照我国现行专利法的规定来写为好,因为这种\"割裂\"写法的尺度不好把握(我个人认为),因为一不小心,就会使权力要求书的技术方案变得不完整,这样的致命错误现实中或许有补救的机会,但是如果是在考场上的话,那后果不堪设想。。。

专利法怎么规定的,没找到,请指教
zhhs95  注册会员 | 2007-8-17 22:07:54

Re:关于撰写,如果分析后发现有两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怎么办?

skywalker518 wrote:
有没有前辈指导?
如果分析后发现有两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怎么办?谢谢

这应该是单一性问题吧。如果案子的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能解决该两个技术问题中的某一个或两个都能解决,且技术方案之间具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就合案申请,否则就提两件申请,顶多先申请后分案啦。
xiangbalao  注册会员 | 2007-8-18 02:16:58

Re:关于撰写,如果分析后发现有两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怎么办?

你可以到国知识局网站高级检索,其中在代理机构栏键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标专利事务所“(最近几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撰写卷几乎都出自这里)那上面的发明专利几乎都是外国的。你可以发现有的专利在发明内容部分单独列出了好多技术问题(比如,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是......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之二是......)有的甚至分别列单独出了几十个,我觉得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只要写出如上面的帖子所述的主要的发明点所要解决的问题决可以了,也就是说,找出保护范围最大的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特征是一个也好两个也好,根据该区别技术特征所产生的技术效果来确定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然后将解决该技术问题所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写入独立权利要求书中。根据专利法是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独立权利要求书应当从整体上反映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也就是说,当你的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越多,就意味着你将要在独立权利要求书中写入更多的能够解决这些问题的技术特征。如果少写一个则该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会不完整。根据权利要求的属性,即,解决的技术问题越多,写入的技术特征也就越多,那么,保护范围就越小,这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只要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不涉及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并列独立权利要求问题(即,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将你所述的两个问题中的其中一个主要问题的技术特征(也就是主要发明点)写入独立权利要求书中,但是在写入前最好将他们对比一下,看写入哪一个保护范围更大一些,而不必再在发明内容部分写入另一个技术问题,将另外一个问题的技术特征作为从属权力要求写书权力要求书就可以了,这样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即不受影响,而另一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又在从属权力要求中予以体现。这样既兼顾了最大保护范围,同时使两个技术方案都得到了保护,发明人的权益也不会受到损失,这不是两全其美。另外一个技术问题通过有益效果的方式在说明书的其他部分说明就可以了,记住一定要说明,这样在无效程序当中非常重要。我说的可能都是废话。我有事了
xiangbalao  注册会员 | 2007-8-18 02:45:52

Re:关于撰写,如果分析后发现有两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怎么办?

上面的帖子是我回复的,由于中午电脑突然掉线所以我就保存下来现在才发出去,不要叫前辈承受不了,彼此学习。我上面也已经提到了这个合案问题。如果是合案的话,就像我在上面的帖子中所提到的涉及两个并列独立权利要求的问题,那这两个问题都要写上,但是一定要分开写,不然同样会出现我上面所说的问题。你说专利法中没有规定,其实从《专利法》实施细则二十一条第二款可以折射出很多的东西,可以说是撰写权力要求书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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