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申请人就类似的一项专利申请专利,只是权利要求中的一个技术特征在数值范围上不同,如一个专利的权利要求中的所述范围为1-100,而另一个为2-101,而其它技术方案均相同。假设如果不在同一日申请,肯定在后申请会因为新颖性或创造性而被驳回。假设两篇专利均符合授权的其它条件,
问题是:
(1)如果两篇专利在同一日申请,两篇专利又不能说是相同的专利,那么都会被授权么?这样的授权会被认为重复授权么?还是要求二人协商呢?如果二人协商,对不重叠的范围怎么协商呢?
(2)如果均被授权,对于如下理解:1、两个专利权人分别实施自己的专利时(比如其中只有范围为50左右是最佳的)各自都要取得对方的许可;2、另外的第三人实施这项专利时,要取得这两个专利权人的许可,这样理解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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