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专利法和实施细则,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因此实质审查:
1、在递交发明专利申请时,填写实质审查请求书,一并递交,
2、有受理通知书后,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任何时候主动递交,接到专利局发出的届满通知书后被动递交。
3、超过期限后, 再恢复权利,同时递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审查费。
4、一般发明专利申请文本公开后立即递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审查费。
5、递交发明专利申请的当日递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审查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