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法26.4
公开不充分,法26.3

哪们大牛分析一下二者的区别与联系

个人觉得说的是一回事

谢谢!
分享到 :
0 人收藏

3 个回复

倒序浏览
以太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8-13 17:15:24

Re:关于不支持与公开不充分 哪个大牛分析一下二者的区别与联系

法条:
26.3 说明书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26.4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不是大牛!
你的问题我回答:
1、他们的审级不同,公开不充分先审查,之后才会审查是否支持。就是说,只有在说明书公开充分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存在权利要求应得到说明书支持的问题。
2、针对的文件不同, 公开不充分针对说明书中的内容;A26.4,说明书不支持实际上是针对权利要求的提出的。
3、引起的后果不同,公开不充分可能导致专利无法授权;说明书不支持可能使某一个权利要求不成立。
4、克服缺陷的手段也不同,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一般来说只能论述没有充分公开依然可以实现本发明,或者说未公开的内容是现有技术等等,可争辩的范围有限,驳回可能性极高;  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一般来说可以意见陈述来说明已经得到支持,或者修改权利要求,或者删除那个权利要求,一般来说通过修改都可以克服这个缺陷。另外,很大程度上很多关于说明书不支持权利要求书的通知,都是形式上的支持问题,只要将权利要求的内容补充到发明内容部分就可以。
广告位说明
etern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8-13 17:37:56

Re:关于不支持与公开不充分 哪个大牛分析一下二者的区别与联系

谢谢回复。
新客  新手上路 | 2007-8-13 21:32:00

Re:关于不支持与公开不充分 哪个大牛分析一下二者的区别与联系

不支持是权利要求撰写的问题:
通常审查意见是“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
公开不充分是说明书撰写的问题:
通常审查意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按照说明书记载实现......,说明书公开不充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