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分公司可否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权利义务由总公司承受。但在诉讼中,有些分公司是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出现的,如中国银行南京分行、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各地的邮政局、中石化、中石油等各地的分公司,这些分公司一般也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财产,诉讼法中可将其列为独立的诉讼主体;在申请专利时,实践中是可以以该分公司名义进行申请的。但上述是特例,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不具有申请专利的资格,主要是看其是否具有独立的财产、能否独立对外承担责任,但审查员不一定知道这些情况啊,所以除特别大的全国性公司的分公司可以申请专利外,其余公司的分公司申请专利时,审查员十有八九要发审查意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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