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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发展规划》

tanjie| 2016-7-9 10:02| 查看: 919| 评论: 0|来自: 首都之窗

摘要: 京知局〔2016〕14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十三五”时期北京市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发展,市知识产权局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 ...

京知局〔2016〕14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十三五”时期北京市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发展,市知识产权局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23日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发展规划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

  目 录

  前言

  一、“十二五”时期北京市知识产权工作回顾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二、“十三五”时期北京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战略目标

  三、“十三五”时期北京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

  (二)服务北京产业转型升级

  (三)支撑重点功能区创新发展

  (四)推动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

  (五)增强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能力

  (六)搭建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框架

  四、“十三五”时期北京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工作体系

  (一)健全知识产权创造体系

  (二)健全知识产权运用体系

  (三)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四)健全知识产权治理体系

  (五)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六)健全知识产权人才体系

  五、“十三五”时期北京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知识产权要素活力

  (二)加强宣传教育建设,营造知识产权良好氛围

  (三)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促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

  (四)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评估

  前言

  “十三五”时期,北京将处于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攻坚时期,北京市知识产权工作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为促进北京市知识产权事业在“十三五”时期全面深化发展,根据《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深入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北京市知识产权工作回顾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二五”时期,北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文化中心和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要求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数量指标均超额完成,2011-2015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9.44%和22.9%。2015年,每万人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72.0件和43.3件,每万人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41.0件和16.3件。截至2015年底,全市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1.3件,居全国第一。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年均增长率为24.6%,2011-2015年累计达到15644件。专利管理工作逐步完善,2011-2015年间,北京市专利试点合格单位1611家,专利示范单位达到125家。北京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人才队伍六大体系基本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业和知识产权产业较快发展,知识产权创造水平、运用效益、保护能力、管理绩效、服务实效全面提升,北京市已经成为国内最具知识产权影响力的城市,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和环境基础。

  深入认识知识产权工作在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实施行动计划。“十二五”时期是加快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重要发展阶段,北京市从战略高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工作。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了北京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新定位,为新时期北京市知识产权工作指明了新的前进方向。围绕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总体目标,立足巩固和强化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地位,发布了《深入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研究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强省试点建设方案。

  加快发展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发布了《北京市加强专利运用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北京市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的意见》、《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规范》地方标准,贯彻了《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与8省市签署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建设北京12330分中心、工作站共计55家,将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深入到全市各区、创新创业平台和重点产业领域。初步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体系和机制,建立6家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化知识产权司法改革,率先成立了知识产权法院。建立了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人民法院、政府部门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沟通交流工作机制,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介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全面深化首都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十二五”时期,为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构建知识产权工作的新格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实现了知识产权工作的有效管理。修订了《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制订了《关于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中的支撑作用,释放知识产权正能量。“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成立了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专利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达到371家,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5030名,分别占全国总量的29.54%和39.84%。推动建设知识产权和标准化一条街,开展了知识产权品牌培育工作,为北京市企事业单位涉外知识产权人员提供了国际化人才培训,引导服务机构为区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服务。建立了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了产业细分领域专利分析,构建了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和知识产权储备运营网络,为园区企业提供专利信息分析、专利运营支持等多层次服务。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核心建设工作在北京开展,设立了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以多种方式开展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分别达到73家和27家,建立并通过国家级备案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13个,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主动适应中关村知识产权发展新需求,构筑全国领先的知识产权战略高地。“十二五”时期,中关村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先导区建设和全国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全国专利保险试点、全国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印发了《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培育方案》,确定了首批27家领军企业培育单位。设立了专利战略专项资金、专利创业专项资金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建立了知识产权维权快速通道、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和市区两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2011-2015年,中关村示范区累计专利申请量达到192203件,累计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16952件。

  积极融入全球竞争体系和规则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十二五”时期,协调推动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落户北京,举办了涉外知识产权研讨交流等重要主题活动,拓宽了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的新渠道。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85个成员及相关组织在我国召开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缔结《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进一步提升了北京市知识产权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处理能力。制定外向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指引,帮助企业更好地开展涉外专利申请、维权和纠纷应对,服务企业走出去。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全球实力格局重塑与我国发展方式转变形成历史性交汇。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适应、把握并引领新常态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主题。同时,一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心城市不仅在经济技术方面具有巨大的溢出效应,也在制度实施方面具有很强的示范价值。北京市知识产权工作迎来了新的战略机遇期。

  全球力量格局面临重大调整,我国建立世界级科技创新中心的“机会窗口”已经打开。目前,全球正处于第六次科技革命的“拂晓”,科学技术发展呈现群发突破态势,一些领域孕育着系统性突破,一批新兴交叉的前沿方向和领域争相涌现,进而引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全球经济和科技力量格局正在发生重大调整。每一个世界强国的崛起,都是以超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为根本动力,从而产生世界级的科技创新中心。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建立世界级科技创新中心的“机会窗口”已经打开。但同时,我国仍面临发达国家蓄势占优和新兴经济体追赶比拼、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断调整和《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带来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标准不断提高等多方面的挑战。面对机遇与挑战,北京所拥有的得天独厚的科教智力资源,为把北京建设成为世界级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而把北京建设成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不仅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也是北京市的历史重任和内在需求。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深入推进,迫切需要高效的知识产权制度供给。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需要转换动力,加快实现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知识产权是实现创新驱动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激发创新创业热情,迫切需要发挥知识产权的支撑、增值、激励、评价和保护作用。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知识产权大国。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离不开高效的知识产权制度供给,迫切需要根据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需求,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知识产权成为首都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要素,知识产权首善之区的建设任务艰巨紧迫。“十三五”时期,北京市人均生产总值将达到2万美元,劳动力、自然资源、资本等要素对经济发展的驱动力日益受到限制,迫切需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对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促进北京市成为全国科技创新的引领者。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成为我国产业发展的重要主题,也迫切要求加强知识产权协作,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北京建设成为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具有经济、科技、制度等多方面的战略意义。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全面提升,但是与知识产权首善之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十二五”时期,虽然北京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六大体系已基本形成,各项主要数量指标都超额完成,但仍然与知识产权首善之区的要求存在差距: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的融合不够紧密,知识产权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支撑促进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仍然存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不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专利技术的孵化、二次开发和集成的专利运营机构依然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效果与社会期待存在较大差距,行政执法力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知识产权管理和公共服务尚未满足创新主体需求,知识产权服务业的监管和自律机制有待完善。

  二、“十三五”时期北京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政策安排,全面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强化首都服务功能,围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北京市知识产权事业跨越式发展,全面提升北京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首都经济转型升级增效的促进作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围绕大势与把握全局相结合。紧紧围绕全球经济和科技实力重塑的历史大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充分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北京“四个中心”定位的战略大局,系统谋划北京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2.全面改革与大胆创新相并举。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行动纲领,动员各方力量,全面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制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转变北京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形成高效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

  3.协调发展与突出重点相调适。加强知识产权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引领作用,促进北京市各区的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协调发展。重点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创新优势,统筹国际国内创新资源,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4.制度供给与能力强化相共进。根据知识产权资源分布和经济科技发展的实际需求,超前谋划“调整”,加强重大理论、重要规则、重点问题的分析和研究,以创新思维改革原有的制度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实现新的制度组合,提供新的制度供给,并通过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交往能力,助力北京经济在新常态下不断提质增效升级。

  5.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平衡。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促进市场发挥创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使知识产权制度成为市场决定创新资源配置的根本制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有为政府的要求,推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注重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促进形成知识产权的产业布局和海外布局。

  (三)战略目标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知识产权事业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为主线,以全力服务“高精尖”经济结构、重点功能区和京津冀创新试验区为三大任务,着力提升国际化和大数据两项水平,健全创造、运用、保护、治理、服务和人才六大体系。力争到2020年,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典范、创造运用的龙头、国际交往的窗口、服务资源的高地、治理体系的样板,初步建成知识产权首善之区,为建设具有知识产权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化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0年,知识产权质量显著提升,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0件左右;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专利年度申请量达到13000件左右,“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率约为25%。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显著增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度金额达到100亿元。知识产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达到100家,专利代理机构达到400家,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6000人。

  三、“十三五”时期北京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

  1.深入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新目标,系统谋划北京市知识产权发展布局,推动首都知识产权战略向纵深实施。将《深入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落到实处,适时开展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考核与督查。

  2.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做好顶层设计,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知识产权事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法规。以《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为基础,加强对专利资助、发明专利奖励、展会保护等政策的修订与完善。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科技、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的政策制定与实施,为北京市创新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服务北京产业转型升级

  1.促进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围绕《<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重点领域布局一批核心专利。在创新前沿、关键核心、集成服务、设计创意以及名优民生等五类高精尖产品发展过程中,形成自主创新优势,培育知名品牌。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中,掌握一批核心知识产权,围绕国际标准制定和演变强化专利布局,打造北京市在中国制造新格局中的比较优势。

  2.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比较优势的领军企业和研发机构。推动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引导其进行专利联合创研、组合布局、风险防范和争端应对等,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合作,形成联盟知识产权工作合力和产业链竞争优势,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初步形成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点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机制,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竞争优势。

  3.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加强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培育,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和相关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一批“专利过千、质量过硬、管理规范、运用科学”的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实施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扶助计划,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下,打造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支持企业制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质量、探索多种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运营等,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

  (三)支撑重点功能区创新发展

  1.大力建设中关村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立中关村专利导航工作机制,深入落实《中关村专利导航移动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专利导航工作体系,逐步形成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决策机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移动互联网专利储备运营网络,建设中关村专利导航网络平台,展示和推广中关村专利导航试点工作成果,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园中园试点”。

  2.打造中关村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深入推进中关村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与知识产权和标准化一条街建设,鼓励国内外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中关村核心区,重点培育专利运营、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平台等知识产权服务新模式和新业态,继续推动服务业联盟向分园区、中关村“641”重点产业和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加强中关村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工作。实施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加大政策支持和专项培育力度,培育一批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实施中关村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帮扶计划,制定并发布《中关村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帮扶方案》,建立中关村小微企业专利信息动态监测机制,组织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进驻创业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

  4.充分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园区示范作用。大力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工作,推进开发区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设立培育专项资金,制定促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打造产业创新联盟、研究院、专利池、技术交易平台、基金、特色产业园六位一体的知识产权创新链条。重点培育“千亿企业”、“百亿企业”、“十亿企业”三批企业。全面布局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三批技术,实现技术的突破、产业化和应用。打造专利展示交易中心、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专利孵化中心三个中心。

  (四)推动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

  保险基金服务等合作,积极跟踪研究国际知识产权发展热点。

  1.提升知识产权国际交往能力。积极开展与国际组织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密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中国办事处的联系,积极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建设,借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平台,学习借鉴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经验,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中国办事处合作,承办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国际活动。充分发挥“首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基地”的作用,扩大知识产权海外站点、标准化建设、

  2.加大企业“走出去”引导支持力度。制定外向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指引,开展外向型企业知识产权研讨交流活动,提升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与风险防控能力。发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政策信息,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工作引导。联合国家有关部门,同企业“走出去”目标国家协调,营造有利于企业海外发展的知识产权环境。

  3.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化运用水平。针对北京市企业海外市场拓展主要目的国,定期发布专利预警报告和专利布局指南,引导企业加强海外专利布局。组织企业家境外培训,学习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知名企业管理经验。引导企业制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品牌发展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国际管理能力。

  4.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和机制建设力度,开展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提升“走出去”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推动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业海外维权服务能力的提升。

  (五)增强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能力

  1.推动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的整合作用,聚集国内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新型知识产权运营生态圈。通过运营数据资源的全面汇聚,形成知识产权运营的信息枢纽,为供需双方和服务机构搭建对接平台,助推知识产权流转、转化与利用。

  2.实施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政府部门提供基于产业专利数据统计分析的决策依据,为各区提供适于市区两级协同工作机制的专利信息服务云,为企业提供自建专题库服务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智能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查询系统和知识产权交易系统。积累北京市商标、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知识产权案例等信息资源,构建大数据中心。

  3.强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搭建行业专题数据库和海外专利数据库,针对重点行业开展风险分析,发布警示信息,跟踪关键技术领域,为行业和产业的发展及规划提供有益参考和创新指引。建立健全覆盖北京市的由主站、分站、信息应用网点组成的三级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共同推动专利资源的共享和应用。拓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向创新主体和产业主体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数据服务。

  (六)搭建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框架

  1.建立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探索建立京津冀知识产权会商机制、服务资源共享共建机制、维权执法联动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落实京津冀区域推进全面改革创新试验区试验方案,积极推进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和京津冀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非首都功能疏解,实现专利技术的转移转化,将天津、河北作为北京市知识产权运用的承接地、延展区,为京津冀的产业融合发展做好转化运用服务。

  2.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推动建立完善三地专利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案件移送、协助调查、协助送达、协助执行等工作渠道;共同开展案件查处、专利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案件办理、业务交流、信息共享、队伍建设、专利侵权判定培训等方面的协作力度。协助建立京津冀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协作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试点工作,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体系。

  3.组建京津冀知识产权发展联盟。建立以促进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为手段、以京津冀龙头骨干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主体的京津冀知识产权发展联盟,推动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建立定期会议机制,对三地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帮扶活动,建立京津冀外向企业知识产权突发风险应对机制,提升京津冀三地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为本地区企业“走出去”战略保驾护航。

  4.搭建京津冀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平台。通过高峰会谈等形式开展企业和机构间的交流,解决企业在海外布局、对外合作与对外投资等过程中遭遇的知识产权问题,助力经济转型升级、京津冀知识产权合作和公共服务一体化以及企业的海外发展。

  四、“十三五”时期北京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工作体系

  (一)健全知识产权创造体系

  1.完善专利评价标准和资助奖励政策。突出北京市专利评价工作的专利申请质量导向,结合各区不同发展水平,分类确定评价指标,将专利申请质量指标、专利电子申请率指标等纳入相关政策。完善专利一般资助政策和专利奖励政策,推行专利专项资助政策,突出质量导向。建立专利申请质量监测和反馈机制。

  2.实施关键技术专利预警工程。着眼于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开展专利分析预警,选择若干重要技术领域开展知识产权布局策略研究,明确专利等重要知识产权布局方向,引导形成核心专利。建立重要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分析和预警常态化工作机制,为重大科技活动布局和企业研发提供服务。

  3.引导“双创”科技企业加强专利布局。引导“双创”科技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形成以专利为主要构成的知识产权资源支撑体系,将创新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以知识产权托管扶助、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培育等专项工作为重点,开展专利检索分析和专利挖掘布局等专业培训,推动“双创”科技企业加强专利布局。

  (二)健全知识产权运用体系

  1.引导和促进知识产权运营事业发展。大力推动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发挥引导作用,促进新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投向专利运营项目。支持探索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的众筹、众包模式,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

  2.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校企联合开展专利创造和产业化应用,形成校企多元化、多层面的对接合作与协同发展格局。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

  3.引导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引导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求,构建联盟内知识产权资源共享、利益共享、互利合作等工作机制,促进联盟内专利交叉许可等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实现知识产权价值。

  (三)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加大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力度。强化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力量和资金保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则和规范,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检查、异议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加强专业培训,提高专利行政执法队伍专业素养,提高执法队伍在假冒专利识别、专利侵权判定方面的专业能力。加强包括执法交通工具、信息设备等硬件装备建设在内的行政执法条件建设。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工作。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展会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依托北京12330工作站,构建多层级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实现市、区、企业三级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平台全覆盖,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发挥和放大中国北京(朝阳)设计服务业快速维权中心作用。发挥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志愿者队伍的积极作用,营造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良好氛围。

  3.完善知识产权多元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在重点行业、区域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实现重点行业、区域知识产权纠纷预防和调解工作全覆盖。规范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调解组织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4.推动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通过采购、共享和协调等方式,整合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数据信息和服务资源,对接现有平台和政策,支持平台使用和推广。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在线创意、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纠纷应对提供一站式、综合性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四)健全知识产权治理体系

  1.显著提升知识产权公共管理水平。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公共服务,加大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力度,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市场环境。向社会提供可便利查询的知识产权基础数据,通过培训等方式提升各类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意识。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及时发布公共信息,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

  2.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管理作用。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政事分开,支持创新主体、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参与知识产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社会团体为载体,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和在京创业个人、企业的联系及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以行业协会等为代表的社会团体在优化区域知识创新环境、推进知识产权主体协同工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加强服务规范化、行业自律和行业互动。

  3.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在区域的实施。根据各区知识产权资源禀赋和经济科技发展状况,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各区逐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增加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增强管理与服务能力,提高区域内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

  4.扎实推进试点、示范城市(区)建设。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区)建设的工作要求,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布局,以知识产权为利益纽带整合城市创新发展资源,促进知识产权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产业引导等方面的广泛应用,建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引领示范作用强、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区和知识产权强区。

  (五)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1.拓展知识产权服务内容。继续落实《加快发展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实施意见》,扩大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服务规模、业务范围,稳步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推动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营业收入。加大对信息分析、运营、咨询和培训业务的支持力度,培育非代理类业务的发展。提高服务业外溢效益,鼓励服务机构向境外发展,以为国外服务机构提供外包服务的方式,开展国外专利业务。

  2.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品牌机构培育工作。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推进知识产权和标准化一条街建设,协调相应政策落实。落实《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办法》,完成知识产权服务业品牌机构培育工作任务。指导行业协会开展优秀专利代理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评选工作。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公益性培训和高端业务培训。

  3.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完善与投资、信贷、担保、典当、证券、保险等工作领域相结合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研究形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和质物处置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建设,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引导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开发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产品。积极开展专利保险的投保、出险情况的跟踪服务,开展专利保险信息分析和法律跟踪,加强专利保险风险防控。

  4.建设行业诚信信用体系。依托行业协会,建立推行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的自律规范、服务标准和职业操守。利用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将北京市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推介给更多的国内外市场主体。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行业诚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面向社会公开的行业信誉档案。

  (六)健全知识产权人才体系

  1.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完善产学研联合培养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教育。重点培养一批知识产权新兴领域和重点产业、行业知识产权急需紧缺的管理人才、运营人才、专利分析人才、国际化人才。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机制,建立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体系。推动国家级培训基地在北京的建立,构建多元教育培训组织体系。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化建设,加强北京市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建设知识产权智库,为北京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战略规划、政策建言。探索区域知识产权人才服务体系,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2.实施重大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工程,选拔一批精通知识产权法律和管理、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事务、专业能力和贡献突出、能够带领团队开展创造性工作的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队伍。实施知识产权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在知识产权各领域分阶段遴选和培养数百名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形成一支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有较高政策和战略研究水平、专业能力突出的高层次人才。

  五、“十三五”时期北京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知识产权要素活力

  充分发挥北京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首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实施协调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中关村等重点功能区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上取得突破。加强与区县联席会议对接,统筹调配资源,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工作模式创新,推进首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实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建设,营造知识产权良好氛围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传播,拓宽知识产权文化教育培训渠道。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弘扬创新精神,举办创新论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兴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北京市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的评选工作,逐步推进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在北京市部分区先行铺开,带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全面提升。

  (三)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促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

  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推进规划中各项任务有序开展。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支持力度。加强银行、融资、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和服务机构之间的协作,推出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形成多元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支撑体系。

  (四)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评估

  建立知识产权政策建议的外部反馈机制,广泛听取创新主体、服务机构的政策需求。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机制,开展知识产权政策的定期评价与动态调整,监测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的实施状况,形成阶段性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发展规划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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