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专利图片的网页截图 厦门网讯 据海峡导报12月16日报道 在网店上“借用”别人企业的专利信息做宣传,网店店主要对此负刑事责任。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昨日对媒体公布,成功破获全国首例网络假冒专利的刑事案件,涉案营业额达200多万元,该案也是公安部督办案件。日前,嫌疑人熊某(28岁,湖北人)已被漳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6月,奥特路(漳州)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在漳州市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找到了漳州公安局经侦支队,反映公司一项“防蓝光光学镜片”专利被网络商家冒用。 经了解,一家天猫商城的经营眼镜用品的网店,在未经奥特路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公司专利号与专利申请文件作为宣传资料,直接挂在网店销售页面上。 “假冒专利罪”,因其调查取证困难,而且公、检、法部门之间对于该类案件证据要求、法律认识存在差异。在这之前,福建省还没有这类案件的嫌疑人被成功批捕,甚至全国也鲜有成功的先例。许多假冒专利的案件,最终都是以行政处罚为结局。 但经侦支队知识产权保护大队(四大队)的办案民警坚决受理了。“对于这样的科研型企业,知识产权是其主要资产,如果得不到保护,将大大打击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办案民警称,分析案情,该案件有阿里巴巴网络数据的支持,相应的取证工作是可以开展的。该案被层层上报,上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该案件的标杆性意义,最后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案件的调查。 据调查,奥特路的知识产权文件,从今年1月份开始,就一直被冒用。侵权网店眼镜产品的销售额,每个月都多达数十万元人民币。该天猫网店在北京注册了一家空壳公司,但其实际的经营团队位于山东济南。除了自己的网店外,该公司底下还有130多家淘宝卖家帮其分销产品。 为了搜集充足的证据,办案民警一边调取网站后台的相关数据,一边前往该网店在全国各地的多家供货商调查取证。“专利图片什么时候开始用的?网店的营业额当中,有多少是属于冒用专利宣传的非法所得?”办案民警介绍,为了找到支持的证据,他们做了大量的工作。 办案民警最终证实,该案涉案的营业额达200多万元,已经远远超过“营业额超过20万元”的最低标准。据了解,这么大的数字,在全国假冒专利案件中,是前所未有的。今年的11月4日,漳州警方在济南警方的协助下,展开收网行动,将该网店的主要经营者熊某一举抓获。 警方提醒 此案为鉴依法创业 12月10日,漳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假冒专利罪批准逮捕熊某。“什么?我只是用了一下专利图片,就是犯法了?”对于公安机关的抓捕,嫌疑人熊某甚至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熊某曾就读于国内某重点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其开设的网店销售量几年来一直是名列天猫商城同类商品店铺的前茅。今年1月份开始使用了奥特路(漳州)公司的专利资料,并将其作为产品宣传的重点。一直到被捕,熊某都未对使用其他企业的专利资料做出任何责任的规避行为。 民警表示,嫌疑人熊某彬彬有礼,事业经营得风生水起,如今却摊上了刑事责任,非常可惜。警方也提醒,网络为如今的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很多人熟知网络运作规则,运作网店游刃有余,但法律意识却比较缺乏。很多大学毕业生侵犯了商标权、专利而不自知,必须以此案为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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