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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重庆市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方案》(全文)

tanjie| 2016-2-17 08:39| 查看: 639| 评论: 0|来自: 中国经济网

摘要: 近日,重庆印发《重庆市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18年,基本完成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任务,建立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和人才体系,推进技术链、 ...

近日,重庆印发《重庆市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18年,基本完成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任务,建立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和人才体系,推进技术链、创新链、产业链“三链”协同,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布局意识,增强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能力,提升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竞争实力,全面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为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强调,从“6+1”重点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中选择部分产业进行试点;支持获批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区县和园区进行试点。 


 重庆市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方案

  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江苏省、重庆市等七省市为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第一批试点地区。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既有利于掌握五大功能区和产业知识产权资源及创新资源分布状况,又有利于构建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创新资源配置机制,促进五大功能区域协调发展,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支撑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为实现全市创新驱动发展做出贡献。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连接创新与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调查、分析和研究,摸清知识产权资源、创新资源、产业资源及其融合匹配关系,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合理布局,着力构建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着力完善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创新政策体系,着力优化以知识产权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为建设国家现代制造业基地、西部创新中心、内陆开放高地和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基本完成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任务,建立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和人才体系,推进技术链、创新链、产业链“三链”协同,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布局意识,增强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能力,提升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竞争实力,全面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为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合力推进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的组织体系基本建成。形成部门协同、市与区县联动的跨部门、跨区域工作机制,集中优势资源,全力推进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布局,建立完善以政府为引导,企业、高校院所、产业联盟等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布局工作体系。

  ――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优化现有知识产权政策,加强与科技、教育、产业、贸易、人才等相关政策的衔接和融合,研究提出基于知识产权的资源配置导向目录。支持区县、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着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引进培育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的人才体系逐步完善。引进知识产权资源分析高端人才和专家团队,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构,促进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逐步构建知识产权区域布局服务体系,全力支撑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

  到2020年,在全市推广区域布局试点经验和做法,建立全市知识产权资源分析发布机制,形成以知识产权资源分析为手段的区域和产业布局决策支持系统,实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区域和产业发展的有效匹配,全市知识产权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引领、支撑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本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

  二、试点时间及范围

  试点时间: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试点范围:从“6+1”重点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中选择部分产业进行试点;支持我市获批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区县和园区进行试点。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知识产权资源分析和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产业资源匹配分析。

  摸清全市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资源在区域和产业的分布状况。以所有产业为对象,通过R&D(研究与开发)经费、人员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情况分析,找出有创新优势、知识产权优势、市场优势和有发展潜力的产业,以及不具有相关优势的产业,介入政府产业发展决策的前期,提出应该重点发展的产业建议。

  针对五大功能区、“6+1”重点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若干细分领域,开展知识产权资源与创新资源、产业资源之间的匹配度与协调度研究,掌握区域、产业、领域和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资源和创新资源布局情况,加强与全球、全国及周边地区的横向比较研究,识别知识产权密集区域、密集产业,了解知识产权对区域和产业发展的支撑情况,明确区域和产业发展的方向及定位。

  (二)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综合评价。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评价模型和指标体系,结合我市知识产权、科技、教育、产业、贸易等发展情况,调整相关指标,确定指标权重,建立重庆市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评价模型和指标体系。

  运用静态态势分析、动态匹配分析和整体质量分析等方法,对全市知识产权布局情况进行量化评价,了解知识产权创造潜力、创造能力、运用能力、运用需求的水平和匹配关系,测算匹配度,发现知识产权布局价值,评估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质量。

  运用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综合评价工具和空间分析、可视化表达等方法,针对五大功能区、“6+1”重点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的若干细分领域,绘制知识产权布局地图和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等相关资源匹配表。

  (三)编制区域和产业知识产权导向目录。

  制定重庆市区域和产业知识产权导向目录(以下简称导向目录)编制工作规范,编制、发布导向目录,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资源配置机制,从追求数量增长向提质增效转变,使全市各类资源向创新制高点和产业链、价值链高端配置。

  以导向目录为指导,提出区域、产业知识产权及相关政策调整和完善建议,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四)建设知识产权资源布局信息平台。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资源数据采集标准,结合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及数据共享交换规范要求,对全市知识产权资源数据、产业资源数据、企业信息、地理信息等进行采集、整理、匹配、定期更新,建设重庆市知识产权资源基础数据库及相关资源数据库。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资源分析模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分析模型,对我市知识产权布局信息进行加工、组合和分析,转化为具有总揽全局及预测功能的竞争情报,发布五大功能区、“6+1”重点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分析报告。

  加强知识产权与科学文献、科学数据、标准等资源的集成,建立年度数据更新和资源动态监测机制,形成包括知识产权资源分析、空间分布、动态监测、产业知识产权布局分析4个模块的知识产权资源布局信息平台。

  (五)构建知识产权布局支撑服务体系。

  1.组建资源调查与技术研究组。以重庆摩托车(汽车)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为主,吸纳市内外相关研究力量组成资源调查与技术研究组,负责知识产权资源与创新资源调查分析、布局评价、技术发展方向研究、产业发展趋势预测。

  2.组建平台搭建组。以重庆摩托车(汽车)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为主,整合相关力量组成平台搭建组,负责知识产权资源布局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营。

  3.组建政策研究组。以重庆摩托车(汽车)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为主,邀请有关科技、教育、经济、贸易、法律、知识产权等领域专家组成政策研究组,负责提出、拟定相关政策建议。

  4.组建成果推广组。由市科技、教育、产业、贸易、知识产权等部门和相关区县、园区、企业组成成果推广组,负责相关试点成果的推广应用。

  (六)提出知识产权区域布局政策建议。

  梳理归纳分析我市现行的知识产权、科技、教育、产业、贸易、人才、财税等政策,对知识产权在推进创新创业、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进行评价。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收集梳理国内外相关政策,开展比对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促进区域和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任务分工。

  详见附件。

  (二)进度安排。

  1.试点启动阶段。2016年2月底前,印发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落实支撑服务体系,细化工作措施,召开试点工作启动大会。

  2.试点推进阶段。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按期完成各项试点工作。

  3.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7―12月,开展试点工作自评估,总结试点经验,形成试点工作报告,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市级有关部门、区县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参加,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重大问题,讨论审定资源分析报告,指导修改导向目录,审议政策建议。

  (二)建立工作制度。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和园区组成推进工作组,负责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协调、督促各项试点工作。建立试点工作专门台账、工作简报制度、成果汇报制度和培训交流机制。

  (三)成立专家组。聘请知识产权、经济、技术、管理、统计、法律等方面专家和市级有关部门、区县、园区专家共同组成专家组,为试点工作提供咨询和指导,对试点成果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提供经费保障。在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用于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有关区县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和相关成果运用推广。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对区域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

  (二)密切配合。市知识产权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向市政府报送试点工作推进情况、阶段性成果和问题需求。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要求,积极参与相关试点工作,及时提供数据资源、人员等方面支持,并及时吸纳相关意见和建议。有关区县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要认真抓好本辖区试点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推广运用试点成果。

  (三)加强宣传。定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我市开展知识产权布局试点工作进展、阶段性成果和经验成效等情况。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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