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1月31日,我国专利代理机构共1274家,专利代理人共12745人(注:因每月都有新办、转所、注销的专利代理人,故此数为一个动态数)。 2016年1月新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80个;办理转所(包括补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98个;办理注销专利代理人执业证60个(注:《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与专利代理人解除聘用关系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收回其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出具解聘证明,并在出具解聘证明之日起的10日内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注销手续,故办理注销后并不意味不再从事专利代理工作)。 2016年1月新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共80个,占专利代理人数总数的0.6%;办理转所(包括补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共98个,占专利代理人总数的0.7%;办理注销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共60个,占专利代理人总数的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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