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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陕八部门出台意见加强商标国际注册 附意见全文

tanjie| 2016-1-21 08:50| 查看: 586| 评论: 0|来自: 陕西日报

摘要: 日前,省工商局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陕西省关于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商标战略实施,鼓励和引导企业“走出去”,推进自主品牌国际化,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 ...

日前,省工商局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陕西省关于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商标战略实施,鼓励和引导企业“走出去”,推进自主品牌国际化,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

《意见》对陕西省商标国际注册发展进行了科学规划,对未来五年内陕西省商标国际注册的发展目标、注册总数进行了细化。力争到2017年,全省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国际商标总数增长到200件以上,到2020年再比2017年翻一番,全省商标国际注册量占全国商标国际注册总量的比重提高到3%左右。

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将按一类一标一国或组织为1件计算,每新注册1件马德里国际商标补助资金0.5万元;对通过单一国家或地区、组织进行商标注册,每新注册1件商标补助0.5万元。


关于印发《陕西省关于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陕工商发〔2016〕5号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陕西省贸促会

西安海关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关于印发《陕西省关于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委)、商务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贸促支会,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主管部门、知识产权局,西咸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商标战略实施,鼓励和引导企业“走出去”,推进自主品牌国际化,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贸促会、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制定了《陕西省关于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工商局 陕西省发改委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陕西省贸促会 西安海关 陕西省检验检疫局

2016年1月8日

 

陕西省关于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商标战略体系,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全面推进自主品牌国际化,不断增强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提升我省经济综合实力,现就加强我省商标国际注册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带一路”建设的部署,进一步完善商标战略实施规划,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提高企业商标国际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提升陕西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力争到2017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国际注册、培育和保护机制,全社会的品牌国际化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省商标国际注册量大幅增长,其中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总数增长到200件以上。到2020年,全省商标国际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总数比2017年翻一番,全省商标国际注册量占全国商标国际注册总量的比重提高到3%左右,逐步实现全省重点出口型企业在主要出口国均拥有自主商标。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国际注册规划。深入研究分析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外向型企业实施商标战略“走出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调查摸清企业发展情况,建立信息较为完备的基础数据库。结合地方产业特色,按照既节省商标资源和企业资金,又有利于企业发展和品牌推广的原则,完善企业商标战略规划,提出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商标国际注册推进措施。

(二)加强国际注册指导。以拥有驰名、著名商标的出口企业及重点培育发展的出口名牌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根据商品出口规划和潜在市场需求,自主选择国际知名度高、信誉好、专业规范的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国际注册途径,在多个国家(地区)、多类别商品(服务)实现商标注册和保护,减少我省企业商标在海外被抢注或侵权的风险,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

(三)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开展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采取座谈研讨、实务讲座、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的发展趋势。深入开展企业商标国际注册特别是马德里体系等基本知识培训,着力加大对外向型企业商标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引导外向型企业牢固树立“商品出口、商标先行”理念,切实增强商标品牌国际化意识。

(四)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和人员的监管,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提升代理机构商标申请和纠纷处置服务能力及国际知识产权事务参与能力。充分发挥代理机构在商标命名设计、商标国际注册与维权、运用和宣传推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自主品牌运用。鼓励外向型企业在国际贸易、国际合作中使用自主商标,提高使用自主商标的商品(服务)出口比例。学习借鉴省内外知名企业收购国际品牌的经验,通过在海外建生产基地、专营店等方式,开拓自主品牌商品境外营销渠道,推进民族品牌国际化,实现在全球范围整合资源,布局产业链。

(六)强化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国际知名品牌和自主品牌的违法行为,引导拥有自主品牌的企业积极运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增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数量,提升国际市场竞争能力。通过政府间磋商、商会组织协调等多种形式,积极维护我省企业商标合法权益,对商标遭遇恶意抢注或其他商标国际纠纷的企业,给予法律援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相关部门要把加强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围绕加快我省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和商标国际注册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工商、发展改革、商务、农业、知识产权、海关、检验检疫、贸促会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全省外向型企业数据库和商标国际注册数据库,健全跟踪调查、反馈、更新机制,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措施。要加大对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和保护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形成权责明晰、推进有力的工作机制。

(三)提供资金扶持。省级财政对商标国际注册进行资金补助。鼓励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按一类一标一国或组织为1件计算,每新注册1件马德里国际商标补助资金0.5万元,每件商标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同一申请人每年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对通过单一国家或地区、组织进行商标注册,每新注册1件商标补助资金0.5万元,同一申请人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其注册费用的70%。各市(区)财政部门应结合实际,制订出台商标国际注册有关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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