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客”成为这两年的热词,各种发明专利也不断涌现。为了确保到2020年广西实现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件的目标任务,广西近日印发实施了《广西实施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2016—2020年)》,鼓励发明专利提质增量,增加奖励政策,促进发明创造更加活跃,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据介绍,自2012年第一轮《广西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印发实施以来,广西发明专利创造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显著成效。至2014年末,全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是“十一五”期末的4.13倍,专利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有力支撑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广西实施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全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5万件以上,授权量在“十二五”基础上实现双倍增长;到2020年末,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件,在2015年末基础上实现双倍增长;发明专利结构明显优化,公共服务、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产业及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幅提高,形成发明专利增量提质新局面,将广西建设成为全国知识产权后发赶超示范区。 科技创新型企业、高等院校是发明专利的“肥沃土壤”。《计划》提出,要推进示范企业发明专利倍增,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发明专利“消零”,推动高校院所发明专利倍增,同时推动社会团体和个人发明专利增长。广西还会选择一批规模以上企业作为试点,通过创新点挖掘、专利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工作,推进企业发明专利“消零”。通过提供平台、专业指导、首件授权奖励等政策措施,重点在“互联网+”、创客空间等新业态新领域,支持小微企业申请专利。 在发明专利的质量上,广西将会实施促进发明专利提质行动,优化发明专利结构,加大支持职务发明,提高职务发明所占比重,支持企业建立专利池,引导专利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校企深度合作,从源头上提高专利技术含量和市场价值。 发明专利数量和质量的提高离不开良好的环境,广西政府也将大力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如加快建设广西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打造3个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加强专利代办处公共平台建设,提升“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建设示范县和示范园区,建设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强化区域知识产权合作,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交流等。 按照《计划》,政府还加大了发明专利的奖励力度,提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利在职称评定、岗位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如,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发明专利奖励 ●对累计专利拥有量首次达1000件、500件和100件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对发明专利“消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对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对向外国申请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3万元的奖励。(记者 孟娟娟) 附: 广西实施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
(2016—2020年)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自 2012年第一轮《广西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印发实施以来,全区发明专利创造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显著成效。2014年末,我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是“十一五”期末的 4.13倍,专利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有力支撑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巩固知识产权工作成绩,保持发明专利创造工作良好势头,确保到
2020年完成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6件的目标任务,必须实施新一轮的发明专利促进计划,推动我区发明专利申请量、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在“十三五”期间双倍增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广西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
2015—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 2015〕77号)精神,现就推动我区新一轮发明专利创造和转化应用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服务自治区“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战略为目标,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满足企业专利重大需求为导向,以加强重点领域专利公共服务为突破口,着力培育壮大一批具有核心专利优势的技术、产品和企业,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现我区“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既要进一步完善专利服务体系和管理体系,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又要发挥市场机制对创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创新主体与要素的最佳组合,着力提升专利创造和转化应用的效率。 坚持企业主体、协同合作。突出企业在专利创造和转化应用中的主体地位,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充分拓展社会参与渠道,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多方参与,形成推进专利创造和成果转化应用合力。 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加强统筹部署, 强化相互支撑和联动,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集中创新资源集中攻关,促进专利创造和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专利对产业发展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 15万件以上,授权量在“十二五”基础上实现双倍增长;到 2020年末,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6件,在 2015年末基础上实现双倍增长,发明专利结构明显优化,公共服务、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产业及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幅提高,形成发明专利增量提质新局面,将广西建设成为全国知识产权后发赶超示范区。 三、重点任务 (一)促进发明专利倍增行动。 推进示范企业发明专利倍增。重点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支持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工作;支持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开展发明创造工作,大幅提升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十三五”期间,力争培育有效专利拥有量超
1000件的企业 3—5家、超 500件的企业 5—10家、超 100件的企业 50家,带动企业完成发明专利申请 80000件。(责任单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资委、科技厅;排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发明专利“消零”。着力改变企业发明专利
“零”授权和“零”引进等状况,选择一批规模以上企业作为试点,通过创新点挖掘、专利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工作,推进企业发明专利“消零”。“十三五”期间,支持 2000家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发明专利“消零”。(责任单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国资委) 推动小微企业发明专利“挖潜”。加强小微企业发明专利培育,通过提供平台、专业指导、首件授权奖励等政策措施,重点在
“互联网+”、创客空间等新业态新领域,支持小微企业申请专利。“十三五”期间,支持 2000家小微企业申请发明专利。(责任单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 推进高校院所发明专利倍增。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研发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专利申请。“十三五”期间,培育有效专利拥有量超 500件的高等院校 5家、超 100件的科研院所 5家,主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明专利申请超过
25000件。(责任单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及有关单位) 促进社会团体发明专利增长。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引导促进作用,组织专利特派员深入社团开展发明创造咨询服务,将发明创造主题作为科技活动周、科普进社区等重大活动的内容,支持社会团体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并申请发明专利。“十三五”期间,社会团体发明专利申请超过
5000件。(责任单位:自治区科协、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促进个人发明专利增长。支持众创空间、创新工场等各类新型创新孵化器建设,深入开展中青年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活动;积极开展“挑战杯”广西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广西大学生创业大赛,鼓励大学生到大学科技园和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等平台创新创业,支持大学生实施发明创造创业示范项目;建设中小学发明创造示范单位
200家,培养一批小小发明家。“十三五”期间,带动在校学生发明专利申请超过
5000件。(责任单位:团区委,自治区科协、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及有关单位) (二)促进发明专利提质行动。 优化发明专利结构。加大支持职务发明,提高我区职务发明所占比重,促进发明专利提质增量。支持企业建立专利池,引导专利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企业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大幅提升。到
2020年,力争全区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比重达 70%以上,企业申请发明专利比例提高到 60%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抓好发明专利创新源头。开展优势特色产业专利导航,绘制产业发展导航路线图。开展重点企业重大技术产品研发专利预警分析,引导企业规避知识产权风险。以产业、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推动校企、院企深度合作,从源头上提升专利技术含量和市场价值,努力形成一批高价值核心技术专利和专利组合。(责任单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国资委) 提高《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培育一批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PCT途径提交专利申请的重点企业。支持企业通过 PCT申请成员国专利,或直接到关联国申请专利,提高国际专利比例。 “十三五”期间,全区 PCT申请量超过 500件。(责任单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三)优化发明创造环境工程。 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专利代理机构区域布局,培育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提升机构服务水平。强化专利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广西知识产权人才库。加快建设广西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支持专利金融创新,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发达国家可利用专利运用试点。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打造
3个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加强专利代办处公共平台建设,提升
“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十三五”期间,专利代理机构达到 50家,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达到 10家,拥有专利代理资格人才总量超过 1000人。(责任单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金融办) 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和完善园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强县强区试点示范,建设北部湾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群,建设一批珠江—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县和园区。建设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强化区域知识产权合作,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交流。“十三五”期间,建设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
50个,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珠江 —西江经济带建设 35个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市县。(责任单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 发明专利保护行动。健全专利执法保护工作体系,充实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加大对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专利保护联动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现案件信息共享。推动将恶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广西知识产权办公会议职能,健全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实施协调机制,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要发挥专利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职能,切实做好全区发明专利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统计监测。明确各市县的目标任务,将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国资委、科协等相关单位要按照本计划要求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完成。 (二)加大经费投入。 “十三五”期间,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支持本计划实施,主要用于资助和奖励、专利转移及产业化、专利服务发展等。各市县财政要安排相应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发明专利创造和运营。支持市县建立与金融相结合的多元化专利投融资机制。 (三)完善激励机制。
修订和完善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提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利在职称评定、岗位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对累计专利拥有量首次达 1000件、500件和 100件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 50万元、 20万元和 10万元的奖励。对发明专利“消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 2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小微企业,给予
1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分别给予 10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向外国申请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
3万元的奖励。 下载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广西实施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2016—2020 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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