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纲要》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我省优秀作品创作生产,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版权、尊重创作、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四川省版权局积极推动作品著作权登记制度改革,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对全省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不含计算机软件)予以免费登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机构 四川省版权局负责全省作品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各市(州)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承担辖区内作品著作权的登记受理、初审工作。四川省版权事务中心承担全省作品著作权登记终审、发证、咨询等服务性工作。 二、登记范围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违反宪法和法律、损害公共利益的作品不予登记。 三、登记条件 凡户籍在四川的公民以及在四川省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都可申请对其创作的作品著作权进行免费登记。申请登记的作品应具有独创性和一定的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并符合作品登记手续要求。 四、其他事项 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和申请材料的格式可登录四川版权保护网(http:// www.sc-copyright.org )进行查询和下载。 四川省版权事务中心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19号附1号,邮编610017。 联系人:刘晓星,咨询电话:(028)86696629。 四川省版权局2015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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