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符号"的问题
在权利要求书中,有时遇到一个物体不便于表达其形状,于是采取以\"符号\"的形式来表示,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认为不符合细则20条规定,因此,发来补正通知书.这是第一次遇上这种情况,不知是否为新审查指南中的规定,还是以前的细则我没理解到这点.请各位复帖人顺便指出出处,谢谢了哈.Re:关于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符号"的问题
符号具体是指??Re:关于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符号"的问题
法无定法,关键看用符号表示物体是否能清楚表现物体的形状,是否会产生有多种理解等。Re:关于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符号"的问题
从审查员要求补正的情况看,您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后括弧内的符号一定不是附图标记,因此,显然不符合细则20条的规定,请仔细理解该条第四款:“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该标记应当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并置于括号内,便于理解权利要求。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对您的这种情况,最好不要用附图标记以外的符号来表示技术特征,应尽量用语言表达技术特征;如果不能避免用符号表示的话,也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或本技术领域公知的、或行业惯用的标记符号,而不能使用自创自编的标记符号。如中央处理器可用CPU表示,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系统可用VLSI表示等等,但不加括号。
Re:关于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符号"的问题
说得对Re:关于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符号"的问题
我所指的符号为\"┏\",\"┷\"等,也就是在word文档中,菜单栏中的插入/符号中的选项.请各位再帮忙一下.
Re:关于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符号"的问题
楼主说的是使用符号表示物体的形状,而不是指缩写吧?zhhl503是不是理解错了?
Re:关于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符号"的问题
是否是你使用符号不足以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这样导致保护范围不明确而被补正。可以考虑换用相似形状的其他较常用或常见的符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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