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肋似的保密审查让申请PCT遇到麻烦?
申请人是自然人,未向国内专利局申请,向IB提交了一份PCT专利申请,指定各国包括中国。这种状况,在中国2008年修订后的专利法中没有说明:是否还需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保密审查请求?如果需要,那还怎么直接向IB提交申请呢? 建议:作为专利申请人的中国籍自然人,先向IB直接提交一份PCT专利申请,并且拒绝缴费,让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之后12个月之内要求优先权,向IB提交一份在后的PCT申请,而且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一份在后的国内申请,要求进行保密审查。若中国专利局的保密审查顺利通过,专利申请人就有两份申请:一份是中国国内的申请,要求在先PCT申请的优先权;另一份是在后的PCT申请,要求在先PCT 申请的优先权。在后的PCT 申请不允许进入中国。 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wipo提出PCT申请,受理局是中国局时,等于是自动提出了保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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