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2w 发表于 2016-6-16 18:03:09

多项引多项

1.
独1
从2引1
从3引1-2
从4引3
从5引1,4

请问5是否多引多? 我问好多人有各种答案。
我认为4等于1+3或1+2,本身就是个多项了,所以5是多引多,需要专业意见,谢谢!

fanyang059 发表于 2016-6-21 15:59:02

从2=1+2;
从3=1+3    或   从3=1+2+3;
从4=1+3+4   或从4=1+2+3+4;从4属于多项权利要求
从5引1或4是不可以的,因为从4是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这个是我的理解,不对的话请指正!

cumtwan 发表于 2016-6-22 09:04:53

这是间接多项引多项,是不允许的

流水脉脉 发表于 2016-6-22 19:24:51

      考试这么写肯定不行,不过实际操作中,看情况吧,有些审查员喜欢在形式上较真,有些更注重技术方案的实质。毕竟指南没有明确指出这种间接的多引多不允许,而且这本身只是个表现形式问题,与技术方案无关。

      同时必须指出的是,强行要求申请人将原本可以在一个权项中表达清楚的技术方案,硬拆分成多个权项,而且每个都有引用关系甚至是多重引用关系,很可能导致权利要求冗长复杂,这本身与法26.4的要求是相抵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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