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知识产权局:关于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http://www.hbipo.gov.cn/show/33290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22号),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将在武汉市设立考点,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武汉考点考生报名事宜,现将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报名程序
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6年7月4日0时至7月29日24时,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明确选择考试方式,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审核进程,及时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补正。考点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全部工作于2016年8月5日前完毕。
四、缴费确认
审核合格后的考生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通过在线缴费方式进行缴费,在线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9日24时。武汉考点报名费用如下:专利法律知识55元,相关法律知识55元,专利代理实务55元。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
五、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填报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一)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扫描件;
(三)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扫描件;
(四)本人工作证明扫描件,在读研究生须上传在读证明扫描件;
(五)符合规定格式的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33mm,人像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到45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54像素,高:472像素。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或者在读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七)《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考生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或盖章后上传其扫描件。
六、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6年10月20日至11月6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七、考点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华张晶崔楠吴有军
电 话:027-87660395027-87660522027-87168521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广八路8号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邮 编:430072
邮 箱:1065162256@qq.com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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