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真的很扯蛋!请看这两个例子
先看一下这篇文章:从业者自述:无人机行业专利维权的那些坑
http://www.leiphone.com/news/201604/A82WEHkkPfmj0hor.html
这里面涉及到两项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号: 2014206825183 发明名称: 一种采用空心磁铁做感应器的电机
专利号: 2014206825145 发明名称: 一种设有限位装置的电机
我查过了,这两项专利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中的结论都是“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被人提出无效后,专利复审委最终又认定该专利权有效。
各位专利人,你们是否也觉得“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很扯蛋呢?
专利权人花了2400元冤枉钱,买了这份扯蛋的、认定“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根本无法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而实际上,自己的实用新型专利是货真价实、完全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
万一哪天也碰上这样的倒霉事,该找谁说去呢?
一个是花几个小时出的报告,一个是双方经过N久较量的战场,结果截然不同。感谢楼主的分享,只能说,不能太信赖评价报告。 "被人提出无效后,专利复审委最终又认定该专利权有效。"
没看懂这句啊 guest 发表于 2016-4-22 09:46
"被人提出无效后,专利复审委最终又认定该专利权有效。"
没看懂这句啊
他的意思是说,专利权人去告别人侵权时,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表明该实用新型没创造性。别人去专利复审委无效专利权人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复审委给出的决定是该实用新型有创造性。
专利复审委在对待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上,用通俗的话来说,很“水”,过去两年我的经验就是,专利复审委总是在千方百计维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当然,这是我的主观感受。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16-4-22 14:07
专利复审委在对待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上,用通俗的话来说,很“水”,过去两年我的经验就是,专利复审委总是在 ...
版主是做外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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