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达刘版权所有: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介绍
在美国,外观设计专利是指一种为实用物品的装饰性设计提供的法律保护。美国专利法第171条规定:“就制造的产品而发明的任何新的、原创的和装饰性的外观设计,其发明者可获得专利……”换句话说,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而非功能。珠宝、家具、饮料容器和电脑图标的装饰性外观设计等均为外观设计专利所覆盖的例子。通常来说,相比发明专利而言,美国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成本更低、速度更快。2013年12月18日当天或之后授权的美国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为15年。与发明专利不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无需缴纳维持费。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申请人对在美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感兴趣。最近,苹果和三星之间涉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侵权诉讼中高达数十亿美元的赔偿金则更加证实了这一观点。
与美国的发明专利类似,只有在对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的可专利性进行全面的实质审查后,该外观设计专利才会在美国被授权。实质审查的内容包括外观设计的明确性、可实施性、书面描述、新颖性和显而易见性。美国外观设计申请可以包括多个实施例和数量不限的附图。因此,外观设计申请可通过写入具有共同设计特征的多个实施例来扩大保护范围。当外观设计申请包括不具有共同设计特征的多个实施例时,USPTO可能会在审查意见阶段发出加以限制的要求(即要求申请人将多个实施例分为多个外观设计申请)。
在准备外观设计申请的附图时,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在附图中每个特征的形状/轮廓必须是可以确定的,不能留下任何“需要推测”的特征。一般来说,实线用来表示确定保护范围的关键/必要的特征,而虚线用来表示环境及未要求保护的特征。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通过用虚线描述非必要特征来扩大权利要求的范围。
优先权:美国外观设计申请可对在提供同样权利的其它国家或WTO成员国提交的外观设计申请要求优先权。为获得要求优先权的资格,美国外观设计申请必须在该专利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交。请注意,该期限比美国发明专利申请要求优先权的期限短,后者的期限为12个月。
2015年5月13日,美国和日本成为国际工业设计注册协会海牙协定的成员国,该协定由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国际局(IB)进行管理。海牙协定允许有资格的申请人在一份标准申请书中注册多达100项的二维及三维设计。该种专利申请使用单一语言(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进行提交以及审查意见发出和应答,并只需向IB 缴纳单笔费用。有资格的申请人包括缔约方或属于缔约方的政府间组织的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在缔约国有永久居住权、居所或真实有效的工业商业机构的国民。也就是说,外国公司的下属美国子公司可以先在美国进行外观设计申请,然后在6个月内通过WIPO进行国际外观设计申请以寻求在美国以外国家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WIPO将审查每个国际外观设计申请的手续。如果WIPO认为手续完整、符合要求,便会接受申请,然后将其公开并传送到申请所指定的每个缔约方成员国和政府间组织以供进一步检索和审查(如果需要的话)。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加入海牙协定。
图形用户界面(GUI):决定GUI是否为外观专利设计申请的适格主题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其是否属于“产品”。根据美国专利审查指南第1504.01(a)项,USPTO将体现在产品中的计算机生成图标的设计认定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法定适格主题。因此,如果一个外观设计申请要求保护显示在计算机显示屏.或其一部分上的计算机生成的图标,则权利要求符合“产品”这一要求。 另一方面, 如果外观设计申请的附图没有用实线或虚线描述计算机生成的图标体现在计算机显示屏.或其一部分中,则USPTO将会以其不符合“制造的产品”这一要求为由驳回该申请。所以,在外观设计申请中使用虚线来描述GUI的环境是十分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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