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iver 发表于 2015-11-20 10:55:26

北大教授张平:如果知识产权仍需事先获得许可 人类将作茧自缚


http://ws3.cdn.caijing.com.cn/2015/1119/1447919459999.png财经网讯 “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制度必须要从理念上彻底的改变,如果它不去改变事先获得许可的这件事情,未来人类就是作茧自缚,从这个制度里走不出去,有无穷无尽的诉讼,这种诉讼消耗的是社会管理的成本。”11月18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兼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在《财经》年会夜话二:“互联网法治思辨”上如此表示。
张平介绍了正在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做的有关 “互联网+”的研究项目,考察在“互联网+”,或者说在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制度如何去应对。
她表示,如果知识产权制度不改变事先获得许可,未来人类就是作茧自缚。未来会面临无穷无尽的诉讼。“我们在探讨一种知识产权制度能不能采取一种开放授权的办法,我们并不是要一个颠覆式的制度改革,而是这个制度要适应互联网的发展。”
电子商务时代平行进口已不存在
现在电子商务面临着这个绕不过去的问题。传统平行进口还没有定论,互联网现在有海外代购,在家里坐着都可以消费到全世界许多品牌。如果那些品牌商说,那些代购、平台服务商有商标侵权未经授权怎么办?
张平认为,在电子商务时代平行进口已经不存在了,任何电商都可以把它规避掉。比如唯品会,它经营全世界的名牌,不用获得每个品牌的授权,相当于把消费者的手伸到了国外的市场,根本没有平行进口商、代理商的问题。但到现在还没有案例来确定平行进口究竟是不是合法。平行进口方面的法律依然是滞后的,需要司法先行,需要互联网实践推动。
未来互联网领域一定会出现专利诉讼爆炸式增长
早期互联网服务商、互联网企业不在意专利,他们秉持开放共享的精神,用开源式代码,没有专利的意识。但很多传统IT厂商部署了大量的专利,所以近十年来互联网企业开始部署专利。未来互联网领域一定会出现专利诉讼爆炸式的增长,持有上百万件专利的这些人,如果跟现有互联网公司开战的话,就是腾讯、百度、阿里巴巴所有的专利算进去,也不过是几千的数量级,仍然挡不住这种“洪水”,所以。如果不以诉讼的形式出现,就会以贸易壁垒的形式出现,就会以行政形式出现,一定会带来贸易壁垒的问题。
张平认为,未来在互联网领域里,如果秉持着开放的态度,在计算机软件这一领域,专利、版权的收费可能会很弱,但是商标一定会很强,技术标准一定会很强。互联网未来的商业模式是大家在标准和标识上竞争,“当你符合我的标准,我允许你用我的标识就可以不收费,我提供的是你对我无穷无尽的依赖性。”这就是未来知识产权一系列的问题。
以下为张平发言实录:
张平:今天晚上的话题是“互联网法治思辨”,第一个主题词是“互联网”,第二个主题词是“法治”。互联网的主旨精神就是自由、开放、共享,从它产生那天开始就是这样,不论私权保护至上的知识产权制度如何想规制互联网,但互联网发展到今天依然秉持着自由、开放、共享的精神。
我的专业是知识产权,就不敢妄评其他领域的法治了。自互联网诞生起,就面临着知识产权的困境,最开始的困境是版权问题,大家都想把互联网当成一个分享的平台,信息自由交换的平台,但是传输的信息未必都是自己的信息,早期互联网的难题就是把别人的东西拿过来做一个信息的传播,但是当时传播的还都是一些消息或者是新闻,或者是一些事件,并没有把别人的作品拿来传播。所以在早期,像雅虎,我们只是把它作为一个通讯工具,以及浏览新闻、事件的平台。
后来,我们发现人们就开始在互联网上分享别人的东西,当分享音乐流行的时候,我们看到音乐版权问题就非常突出。再后来,我们看到数字图书馆的问题,数字图书馆其实在中国1999年的时候就提到日程,当时号称把中国全部藏书都数字化扫描以后,至少来向全中国人民开放一个数字图书馆。但是,1999年的时候,我们看到国家重点投入的是软件,是数据库建设,用首席科学家开发这个数字图书馆,很快,这个图书馆就被很多诉讼包围,图书虽然全部扫描完成,但是图书馆并没有开成。问题在于,这些图书的知识产权没有获得,你不见得有内容传播复制的权利,所以中国的数字图书馆就夭折了,尽管后面还有一系列的数字图书馆存在下来,后来他们都慢慢做一些自己有版权的作品。
我们没想到谷歌在2005年突然有这种动议,要把全球的大学图书馆联合起来搞数字图书馆,这更是拿着别人的东西在互联网上进行分享。我们看到谷歌数字图书馆在全球引起了一系列的纠纷,但是到今天,它的脚步也没停下来。可能是通过其它方式,它也在推动法律,说能不能通过经济补偿的手段,先传播然后再授权,或者走漠视许可的问题,这一系列遇到的都是开源和闭源的问题,知识产权是要先授权再使用的。
继数字图书馆、音乐之后就是视频,现在我们看到视频的著作权更为突出。中国有一段混乱时期,就是网上各种视频免费上传下载,后来经过一段时间,通过“剑网行动”等专项打击治理行动,以及一系列互联网版权的维权行动,使得视频领域稍微规范了一些。但是我们马上就遇到了新问题,这是互联网不断演化时出现的——我们虽然可以解决一些以特定网站经营管理视频的正版化问题,但将来却管理不了云存储或者是自媒体的视频版权问题。比如,微信就是自媒体,每个人都可以在上面发一些东西。发自己的言论没问题,但是你发了别人的影视作品、诗词、文章等创作的作品,虽然看上去是私下的分享,但是这种朋友圈瞬间就可以将内容传播到相当大的范围。只有你拥有正版的电子版,跟别人分享后,对方取得的就是盗版的,所以按照这样一种理念,未来自媒体还会遇到新的版权困境。
云存储也是一样,大家的数据越来越多,什么平台都会有一个云存储。比如,云存储公司会给每个人开辟一个巨大无比的“仓库”,可以把喜欢的东西都放进去,未来还会有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叫个人数字图书馆。他关注你喜欢什么,爱好什么,他投放大量的文章、视频、图片,你存到你个人的图书馆,相当于是你家的书房一样,你的书房不再是物理空间了,而放在云里面。那你云里面的这些东西,这些作品有没有版权的问题?一旦有版权的问题谁来承担责任?所以在未来大数据和云存储时代,我们看到互联网深度的发展,它版权的困境是走不出去的,到今天依然走不出去。只能是“小打小闹”慢慢清理,但是清理不完的,大禹治水一定不是堵,而是要疏。
所以互联网从开放起的那一天,到现在还是秉持着这个理念,它像一匹奔腾的骏马。分享经济也是,就是来自互联网的分享理念,我们不仅分享别人的作品,还分享别人的信息,分享每个人的资源,包括你的车、你家的沙发、你的车库,甚至以后可能分享你的知识。有人说律师、教师还有各种各样的人都可以把他的知识分享给大家,使用者和提供者可以直接分享,这是互联网的精神。
但是法律不是这样的精神,知识产权保护是说未经权利人同意他人不可使用,所以每个行为之前都必须获得一个许可,这是版权的问题,因为时间的问题不能展开太长,我就简短的谈一下专利和商标的问题。
在电商时代,开始遇到的困惑就是商标的使用,包括商标的广告宣传。每个平台都要把别人的LOGO放进去,有没有商标授权的问题?这还都是初级的问题,继而是平行进口的问题,现在电子商务面临着这个绕不过去的问题。传统平行进口还没有定论,互联网现在有海外代购,在自己家里坐着都可以消费到全世界许多品牌。如果那些品牌商说,那些代购、平台服务商有商标侵权未经授权怎么办?我们北大这边做了一个专项研究,我个人的观点是说,在电子商务时代平行进口已经不存在了,任何电商都可以把它规避掉。比如唯品会,它经营全世界的名牌,不用获得每个品牌的授权,他说我是替你代购,我相当于把消费者的手伸到了国外的市场,我替他买过来,用快递公司递过来,根本没有平行进口商、代理商的问题。但是其中也有很深刻的法律问题要讨论,所以我个人一直期望中国在电子商务这个领域里应该有几个案例,确定下来平行进口究竟是不是合法,但到现在好像还没有,大家都不敢轻易地触碰这件事情,我很希望在司法层面上给它界定下来。就像刚才有义说法律其实是滞后的,很多情况下互联网是推行立法的,平行进口方面法律依然是滞后的,我们需要司法先行,需要互联网实践推动。
关于专利,我们早期看到互联网服务商、互联网企业是不在意专利的,他们认为自己秉持的是开放共享的精神,都是用的开源式代码,用的是美国人贡献出来的互联网通讯,一个交换平台,他们没有专利的意识。但是后来这些企业发现,有很多传统的IT厂商部署了大量的专利,所以近十年来互联网企业开始部署专利,但是再部署也不可能与传统的IT巨人相比,所以未来互联网领域一定会出现专利诉讼爆炸式的增长,持有上百万件专利的这些人,如果跟现有互联网公司开战的话,就是腾讯、百度、阿里巴巴他们所有的专利算进去,也不过是几千的数量级,仍然挡不住这种“洪水”,所以未来一定会爆发一场在专利领域的诉讼。如果不以诉讼的形式出现,就会以贸易壁垒的形式出现,就会以行政形式出现,一定会带来贸易壁垒的问题。
专利、商标、著作权都遇到了这些困境,我们再看跟知识产权有关系的“双反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在互联网领域它有很多新的问题需要重新做解释。比如说像市场的支配地位,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平台,全世界可能都是一个大市场,所以在我们传统的国内法与市场的界定,或者对某一个技术领域的界定、理解都会发生变化。我个人正在做一个研究项目,是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围绕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就是要考察在“互联网+”,或者说在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制度如何去应对,它必须要从理念上彻底的改变,如果它不去改变事先获得许可的这件事情,未来人类就是作茧自缚,从这个制度里走不出去,有无穷无尽的诉讼,这种诉讼消耗的是社会管理的成本。行政执法、司法、律师,还有很多研究都是在这里转圈,走不出这样的困境,所以我们在探讨一种知识产权制度能不能采取一种开放授权的办法,我们并不是要一个颠覆式的制度改革,而是这个制度要适应互联网的发展。
商标有平行进口的问题,除此以外就是LOGO的使用,现在做地图的时候,为了能够准确标识某个企业在哪个地方,一定要把这些商标放进去。比如说把麦当劳放进去了,用一个大M要不要授权?还有,手机上都有APP,昨天上午我们跟谷歌在交流,谷歌美国总部来了一个专利律师,跟我们谈开放开源的问题,其实开源是中国马上要面临的一个大难题。我就问他专利开放、版权开放都不收费,但是你商标是不是要收费?他说商标收费。标准是不是要管理?你不想控制安卓,但是你标准是不是要控制?他说标准要控制。这就是最关键的点,他说商标授权不是把安卓那几个字让你用,比如小米手机、华为手机用安卓要给他付商标费用,不用付专利费用。华为手机在海外的要有谷歌整体打包的产品,包括Gmail、谷歌搜索引擎、谷歌社交软件等谷歌一系列的东西,打开一个,画面出来的是十几个LOGO,所以商标的使用是这样的方式。
未来在互联网领域里,如果秉持着开放的态度,在计算机软件这一领域,专利、版权的收费可能会很弱,但是商标一定会很强,技术标准一定会很强。互联网未来的商业模式是大家在标准和标识上竞争,当你符合我的标准,我允许你用我的标识就可以不收费,我提供的是你对我无穷无尽的依赖性,这就是未来知识产权一系列的问题,谢谢。
《财经》年会2016:预测与战略 由《财经》杂志、财经网主办,于11月17日-19日在北京举行。
(嘉宾观点据现场发言整理,未经发言人本人确认)

孙建 发表于 2015-11-20 11:46:00

现在感觉IP上层制度设计、信息保有量、专业人员素质等都已经具备,但是如果实际地走进企业,就会发现,很多中小型企业连最基本的IP概念还没有,二者脱节太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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