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实务,欢迎大家讨论
今天,实务终于考完了,关于答案,我先抛砖引玉,欢迎大家讨论:第一题:无效咨询意见
(一)证据分析:D1、D2构成该专利现有技术,可用来评价该专利新颖性和创造性;
D3公告日与该专利相同,不属于现有技术,构成申请在先,公告在后(包括同一天)的专利文件,仅可用于评价新颖性;
(二)权利要求1相对于D1无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22.2的规定(写法条,单独对比,四个相同)
(三)权利要求2相对于D1和D2的结合无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22.3的规定(法条、三步法)
(四)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2的技术方案缺乏引用基础,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26.4的规定(环形构件在权1、2中无记载);
(五)D3无效力,D3仅能评价新颖性,但D3不能影响权1-4的新颖性,因此,该证据不起作用;
(六)结论:权1无新颖性,权2无创造性、权4引用权1、 权2的技术方案不清楚;可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七)后续工作建议:鉴于目前证据不能影响权3、权4引用权3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应检索、搜集可破坏权3、权4(部分)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证据;
注意评价创造性时,应采用现有技术(公开日在申请日之前的专利文献或资料);评价新颖性时,应采用现有技术或申请在先,公开在后的资料,且因是实用新型,应在与该专利
相同或相近领域检索。 第二题:撰写题
解决2个技术问题,第1、 2个实施例均包含橡胶圈,橡胶圈内表面有防滑凸起的区别技术特征,可以防滑凸起作为概括,解决的是在紧固过程中滑动的技术问题;
1、一种卡箍,包括卡箍本体和紧固装置,其特征在于:卡箍本体内侧设置橡胶圈,所述橡胶圈与管体接触表面设有防滑凸起。
2、如权利要求1所述卡箍,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滑凸起为三角形凸起或点状凸起。
3、如权1或2所述卡箍,其特征在于:卡箍本体内侧有凹槽,橡胶圈设置于凹槽内。
4、如权1或2所述卡箍,其特征在于:卡箍本体为卡箍圈,所述橡胶圈套设于卡箍圈外。
5、如权3所述卡箍,实施例1内容。
6、如权5所述卡箍,实施例进一步分拆(记不清了)。
7、如权4所述卡箍,实施例2内容。
8、如权7所述卡箍,实施例内容分拆。
9、如权1所述卡箍,实施例3内容。
10、如权9所述卡箍,实施例3内容分拆。
记得第一个申请共写了12条。 分案申请独立权利要求:
1、一种卡箍,实施例三内容
分案理由: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是螺栓不用完全拧上拧下,费工费力;该两项发明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技术上无关联,没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不符合专利法31条规定的单一性,应就实施例3的技术方案分案申请。 第三题:新颖性创造性论述
抡开膀子,单独对比,三步法,面面俱到,但考下来后,觉得第三题似乎只是个简答题,不比那么大加论述,但写了也就写了。
时间很紧张,居然写到了最后一分钟,没来得及整篇再通读一遍,有些遗憾。
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答案! 第二题,我写了2个分案申请,是不是就没救了 楼主,我有个疑问,你把“橡胶圈内表面有防滑凸起”写成区别技术特征,但实施例2和3的技术方案中没有该区别特征呀,这样写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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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楼主,我有个疑问,你把“橡胶圈内表面有防滑凸起”写成区别技术特征,但实施例2和3的技术方案中没有该区别特征呀,这样写可以吗? (2015-11-08 18:44) images/back.gif实施例1是三角形凸起,实施例2是点状凸起啊,怎么没有,实施例1和2都有防滑凸起,才把它们写在一起 楼主估计过了 个人观点:本技术交底有两类区别技术特征(从技术背景可以明确),其一为便捷锁紧件,其二为防滑橡胶圈,其二需分案。关于便捷锁紧件,给出3个实施例,这3个实施例大家是如何概括成一个的? 撰写应该是一个分案,但是楼主把橡胶圈作为主申请也挺奇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