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pliu 发表于 2015-9-28 11:17:41

列举实施例概括性的问题

申请发明专利,说明书列举A、B、C三种方法,三种同时综合采用,或两两组合使用都能达到目的。我的实施例一个是A、B综合处理,另一个实施例是A、C综合处理。问:是否一定要有一个A、B、C三种方法同时采用的实施例?

loverworm 发表于 2015-10-19 11:52:03

是否要有要看您的发明是哪方面的,化学类的,由于是实验科学,必须依靠实验数据说话,那您就得加上,否则,可以考虑不加。

不过,作为技术人员的严谨性,您提出来的方案有义务证明其技术效果,最好不要偷懒,加上没有坏处,不加才可能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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