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员认为采用的新技术属于本领域常规选择,该如何答复?
如题,我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另外,在另一个技术点,审查员说没有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该如何答复? 你要举证证明审查员的分析是错误的,说明为啥是新技术,有怎样的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
详细阐述你的分析过程和分析结论即可。 我总结出来一点,审查员找不到现有技术的时候,就说是惯用手段、常规选择、公知常识、可以推理得到或者可以通过有限次实验得到。
遇到这样的审查意见,我一般的做法是:
1)、先征询发明人的意见,看发明人同不同意审查员的观点。
审查员不一定是该领域的专家,发明人往往是专家,是不是惯用手段、常规选择、公知常识、可以推理得到或者可以通过有限次实验得到,发明人比较有数。
2)如果发明人也同意审查员的观点,那就认了呗;如果发明人不同意,那就争辩,这时候争辩也有点底气了。具体的争辩方法就看具体的案子。但毫无疑问,这方面的争辩,一直是难点。发明人在这方面,或许能给争辩一些启发。 对,真正的专家还是发明人,其他的意见可作参考 审查员的这种意见是他们的惯用手段、常规选择。有些是事后诸葛,马后炮。 1、先分析区别到底是什么
2、如果认同审查员所指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几个角度入手:
1)强调没有证据证明该区别属于常规手段
2)强调技术问题的提出本身有创造性
3)强调无法想到用该区别技术手段来解决该问题
4)强调该手段与其他特征的具体结合方式需要创造性劳动
5)强调创造性应基于对方案的整体判断,而不能孤立看待某个特征
仅供参考
回 leizhou82 的帖子
leizhou82:1、先分析区别到底是什么2、如果认同审查员所指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几个角度入手:
1)强调没有证据证明该区别属于常规手段
2)强调技术问题的提出本身有创造性
....... (2015-07-12 21:33) images/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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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leizhou82 的帖子
leizhou82:1、先分析区别到底是什么2、如果认同审查员所指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几个角度入手:
1)强调没有证据证明该区别属于常规手段
2)强调技术问题的提出本身有创造性
....... (2015-07-12 21:33) images/back.gif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向您请教,根据审查指南,判断该区别技术特征在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是否具有技术启示,这里的“其”是指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因此在某种程度上默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发现这一技术问题,所以,我每次用“技术问题的提出具有创造性”这一条总觉得底气不足,不知您怎么理解?也请其他大神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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