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药学方面专利撰写的问题
各位大侠好,我们公司有一个产品目前设计了一条新的工艺,与原工艺相比,节约了生产的周期,减少了辅料的用量,同时对有效成分的转移率也有所提高,这样的话还需要提供与原工艺的对比药效试验吗?非常感谢! 如果方便做实验,最好提供实验数据,如果不方便,可以从原理上逻辑分析,推定其具有所述技术效果。 要有真实可信的,数据对比。最好有专家鉴定。回 龙腾四海 的帖子
龙腾四海:要有真实可信的,数据对比。最好有专家鉴定。 (2015-06-01 11:29) images/back.gif不需要专家鉴定的。
个人建议最好是真实数据。
不过,确实很多都是代为编写的理论数据,而不是真实的数据。 有对比数据是最好的了,才能体现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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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的是药效实验,我认为没有必要做。因为本发明只是对工艺的改进,并且对药品来说(我们讨论的肯定不是创新药),保证药效的等同性是必须的,也不在本发明讨论的范围内。
回 一里马 的帖子
一里马:楼主说的是药效实验,我认为没有必要做。因为本发明只是对工艺的改进,并且对药品来说(我们讨论的肯定不是创新药),保证药效的等同性是必须的,也不在本发明讨论的范围内。 (2015-07-08 21:24) images/back.gif通常药学专利以下内容不能缺少:
1、配方及配比
2、制备方法
3、药理药性分析
4、配制的具体实施例
5、临床实验数据
虽然不是新药,但配方及配比、制备方法均有改变,最后药物的疗效如何,只有临床实验数据才能证明,虽然不能缺少理论分析的描述。
药学专利和化学专利类似,都是实验科学,没有实验数据,就没有技术效果的分析依据,自然不宜缺少。但是,如果发明人坚持不加,那代理人也只能尽到提示的义务,当然,代理人可以代为编撰一些临床实验数据,好多药学专利也都是这么做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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