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修改缺必特的审查意见
大上周收到了如题的审查意见,审查员从找了几条技术特征,让我补进独权。我不太想补,我认为不缺必特,想争辩一下,如此争辩能否被直接驳回?如果填进去之后是否会在二次检索时检出XY类文件?这种可能性有多大?PS:首次检索是没有XY文件的。 给出的信息太少,无法进行实质性的讨论。 看你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了,你原有技术特征构成的方案是否能解决技术问题,能解决就强辩,不能就听婶子的话,乖乖的好授权 不按审查员意见修改权利要求,审查员可以直接驳回,至于是不是必然被驳回,这个无法确定的。毕竟还得看你的意见陈述是否理由充足。
不过,请你记得有禁止反悔原则,小心争辩,不要给自己以后的工作带来障碍。
回 loverworm 的帖子
loverworm:不按审查员意见修改权利要求,审查员可以直接驳回,至于是不是必然被驳回,这个无法确定的。毕竟还得看你的意见陈述是否理由充足。不过,请你记得有禁止反悔原则,小心争辩,不要给自己以后的工作带来障碍。 (2014-08-25 17:35) images/back.gif
有人说禁止反悔是按最后一次答复来的,不过还是建议楼主先跟婶子电话沟通。强扭的瓜不甜,除非你决定你在理,那么等驳回后申请复审吧。
页:
[1]